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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为民思想 探索具体路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兰陵实践”

2021-12-14 17: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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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14日讯(记者 郭念礼 通讯员 冯磊)1214日,山东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临沂市兰陵县召开。全省各地市农业农村部门、宅改试点县(市、区)的相关负责同志齐聚一堂,现场观摩兰陵县改革试点成效,交流经验做法,探讨改革深化目标措施。经过一年多的沉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兰陵实践”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2020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确定兰陵县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启动以来,兰陵县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相结合,选取7个乡镇21个村居先行开展试点,在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审批、监管等制度方面开展了审慎积极的改革,探索了符合实际的具体路径。

  强化领导,宣传政策,夯实改革工作基础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兰陵县委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年度深化改革“头号工程”,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乡、村三级宅改工作专班,建立起一体化宅改组织领导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强化政策宣传,组织依靠群众抓实宅基地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和村庄规划3项改革基础。

  首先是全面摸清宅基地底数。兰陵县探索建立多方会审制度,由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乡镇宅改办、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村集体宅基地情况逐户认定,以村为单元形成宅基地台账一张图。同时,开发建设兰陵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申请、审批、监管、流转等线上办理。目前,第一批21个试点村已有19个村全面完成了宅基地入户调查并录入系统。其次是加快宅基地确权颁证。兰陵县建立专业调查队伍,严格程序抓好外业调查、内业建库,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发证工作。目前,全县1147个自然村已完成936个村的航飞测量,开展村庄调查613村约38万户,完成外业调查22万户,发放不动产证书6.7万户。再次是做优村庄规划编制。兰陵县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统筹考虑村庄建筑布局、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农房建设标准,明确村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用地位置、规模、高度和范围线,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417个村居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健全机制,再造流程,抓优改革先行条件

  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宅基地审批制度和宅基地监管机制是开展全面改革试点的先行条件。兰陵县将这3项工作列为试点乡镇规定动作,通过流程再造探索健全科学完备的制度机制。

  首先是强化资格权保障。兰陵县制定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保障意见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认定原则,以户籍关系、产权制度改革等为基础,明确“一户一宅”认定标准和工作流程,推动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共性问题依法依规依策落实,个性问题通过村民自治、民主协商解决,不搞简单化、不搞一刀切,在乡镇探索形成了农村宅基地资格权“8不得7保留”意见。其次是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为方便群众办理宅基地申请业务,兰陵县在试点乡镇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审联办”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依托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线上申请、审批。再次是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兰陵县围绕推动建立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在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基础上,搭建县乡联动、数据共享的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严格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监管“四到场”制度,对村民建房实行全程监管。

  维护权益,积极探索,攻坚改革关键任务

  兰陵县在此次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选择了7项内容,除3项必选内容外,各试点乡镇结合实际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抵押、有偿退出、收益分配等4项中至少选择2项开展探索,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决策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一是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该县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作用,在保障户有所居的前提下,试点村居采用“四议两公开”形式,鼓励“一户多宅”(依法所得)的村民自愿将“使用权”以转让、出租等形式进行流转,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公平合理使用,探索了有效路径。目前,全县已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312户、137.27亩。二是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兰陵县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制定出台《兰陵县农村“宅急贷”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形成了政府主导、金融参与、风险分担“政银担”模式,农民以其合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向银行机构申请抵押贷款,探索出了一条农民抵押贷款的新路子,有效释放了农村土地价值。目前,全县累计授信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385万元。三是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制度。兰陵县立足盘活闲置房地资源,维护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居住权益,鼓励依法取得的一户多宅户或因工因商且在城市有固定场所的居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或者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后,给予适当补偿。目前,各试点乡镇有偿(无偿)退出宅基地共241.12亩。四是探索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该县坚持村民自治,由集体经济组织确定有偿使用范围、标准、方式,探索对有偿使用和村集体集中开发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增值收益进行合理分配,确保主要收益归农民所得。目前,试点乡镇、村收取有偿使用费共41.89万余元,所收费用主要用于自愿有偿退出补偿、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聚焦发展,因需创新,激发释放改革效能

  用好农村土地资源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依托,兰陵县充分释放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效能,积极做好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文章,唤醒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应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社会事业发展,以系统集成、协同联动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充分盘活闲置宅基地。在充分保障腾退闲置宅基地优先用于符合条件农民用地的前提下,将节余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进行分片连片整理,用于村庄绿化、文体广场等民生事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去年以来,全县已累计完成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1045余亩,建设了35处文体广场、8处扶贫车间、16处旅游民宿,发展了种植养殖、制造加工产业,切实让农村闲置宅基地活了起来、村庄美了起来、农民富了起来。二是推行青年社区建设。在确保村民自愿、户有所居前提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主体作用,将退出宅基地整合集中建设青年社区,让群众住上水电暖齐全、生活方便舒适的楼房。目前,全县各乡镇规划建设的青年社区到达27处,已建成5处、1264户,节约土地468亩。三是探索农村集中养老。用好山东省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县政策,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集体筹措、群众共享”思路,充分利用自愿退出的宅基地等可利用土地,建设新型“农村幸福院”,探索推行集中养老新模式,推动解决农村老人居住困难、生活孤独等问题,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目前全县已建成新型幸福院200套,先后入住老年人160余户。四是解决小微企业用地。鼓励合法形成“一户多宅”的村民,将多占宅基地自愿转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的宅基地以出租方式进行流转,为小微企业解决用地难问题,发展乡村产业,带动群众就业,增加村集体和群众收入。目前。各乡镇通过盘活利用128户、74亩闲置宅基地,发展小微企业12家。

  下一步,兰陵县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宅改工作要求,立足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自愿有偿退出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兰陵思路、贡献兰陵力量。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