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石莲子镇:小微权利清单,把权力“框”起来

2020-11-30 13: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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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30日讯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莒南县石莲子镇为有效破解村级小微权力办事不公、权责不清、程序不严、财务不清、服务不优等问题,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村级权利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石莲子镇深化推行这一制度后,使得全镇对所涉及的每一权力事项都构建形成决策、运行、评估、修正等权力规范体系。

  划出村级事务“可为”范畴和“不可为”边界。明确制定出全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等,明确每项事务名称、责任主体、运行流程和镇直业务指导部门等。结合农村实际,与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梳理细分事项清单,逐条制订具体事项,在服务事项、措施内容、运行步骤等方面做到无缝对接。明确运行流程,绘制运行流程图,列清各个村级事务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等,做到一事一流程,推动农村基层干部按章办事。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有效防范村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情况发生。
  打开村级事务管理的“天窗”。进一步明确村级权利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等,让权力运行更规范。建立的小微权力清单通过多种途径在镇村两级公示,进一步扩大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督促基层公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各项村级事务的积极性,让村级事务管理更具透明性,让群众能够清晰的看到村级事务管理的流程,也能更好的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中。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制定各级监督的一张“网”。让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落到实处, 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追责机制是关键。石莲子镇坚持推进“四议两公开”制度,让群众参与进村级事务建设与决定中来,共同监督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建立村级小微全力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监督方式方法、责任追究情形、调查处理措施和结果运用,确保追责到人、问效到位。明确村纪检委员职责,村干部在落实村级小微权力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纪检委员的责任。(通讯员 主余霞)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