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

2016-09-01 17: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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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9月1日讯(记者 高燕 通讯员 程飞)今年以来,兰陵县坚持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通过综合施策、集中攻坚、精准发力,一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共累计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121起,化解54起;排查重大矛盾纠纷30起,化解30起;排查重点信访案件11起,化解10起;稳控重点人员5名。

  一、全面排查、托清底数。依托县、乡、村三级排查网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实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村居、逐社区进行摸排梳理,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苗头,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线,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在全面排查的同时,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干群关系、土地承包、房屋拆迁等九个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分领域、分行业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重点排查,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单位内部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摸清不稳定因素底数。

  二、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对排查出的所有矛盾纠纷,综合协调办公室,各专项办公室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工作到位、程序规范、材料完整、息诉息访的,予以销号,否则不予销号,由督导督查办公室负责督促办理,销号情况定时通报。对重大矛盾纠纷、重点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包保责任,由县六大班子领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或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案,明确化解责任、化解时限,着力推进“事要解决”。

  三、集中攻坚、分类化解。在县综治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实行分类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县司法局牵头,依托镇村调解网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靠上调处化解,防止矛盾转化升级。重大矛盾纠纷依托县人民调解中心,根据矛盾性质,登记后及时分流到各专业调解室,对口组织调解。对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由县人民调解中心牵头,整合资源,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方案,联动调处。重点信访案件由县信访局负责组织协调、交办督办。通过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综合运用调处、教育、救助等多种手段,集中予以化解。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由县稳定办负责,对涉军、涉师等重点群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做好解释、稳控、感化、救助等工作,确保重点群体总体稳定。对到市去省进京非正常访事件,时刻掌握上访苗头,始终高度重视、切实纳入视线,坚决打掉串联链条,严防形成聚集上访。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乡镇和各专项组工作开展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乡镇根据专项行动要求,对村居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调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督导检查。县综治委成立了6个督导组,分别由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镇村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调解台账登记情况、调解员配备情况、调解卷宗整理情况等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并通报到各乡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有效促进了面上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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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万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