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临沂7月26日讯 记者从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获悉,近日临沂一商业银行支行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负责人被取消一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从临沂银监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得知,被处罚人为张彦军。对于被处罚原因,信息公开表中明确指出为张彦军对支行不正当竞争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行政处罚依据则是《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记者综合多个信息源,分析得出该支行应为沂南农商行湖头支行。记者调查发现,根据临银监准〔2014〕125号、临沂银监分局关于核准郭纪生等四人沂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该批复中核准张彦军沂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主任任职资格,同意其担任沂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头信用社主任。
文件中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正是农商银行的前身,查询相关资料发现,沂南农商银行经省银监局核准,于2016年正式开业。
7月25日下午两点左右,记者致电沂南农商行湖头支行,该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张彦军在近日已被调离银行支行行长岗位,目前湖头支行的负责人为贺(音近)行长。
随后,记者致电临沂银监分局,经过银监分局工作人员确认,涉嫌不正当竞争的银行确为沂南农商银行下面的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