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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严查畜禽养殖违法行为

2017-03-21 10: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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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3月21日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任姝昕)为强力推进河东区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河东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河东区制定出台《河东区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从“停、转、治、管、查”五个方面综合发力,坚持流域“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以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河东区各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河东区水质实现较大改善。整治工作将依法依规进行,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完成不符合规定的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除任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严厉查处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畜禽养殖良性健康发展,实现河东区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停”方面:2017年4月10日前,全面拆除禁养区(含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内养殖场、未升级改造达标排放(零排放)的养殖场。主要河流及河道500米以内。

  “转”方面:指导畜禽退养户尽快实现转产转业。

  “治”方面:2017年4月10日前,可养区内所有养殖场100%落实雨污分离、干清粪制度;全面完成规模养殖场(户)升级改造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管”方面:全面建立并实行畜禽养殖监管长效机制、日常巡查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确保“零复养”、“零抢建”。

  “查”方面:加大日常巡查、排查和抽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养殖行为。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和环保“三同时”等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拒不改正的超标排污行为,要启动按日记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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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