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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复核临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现场评分

2016-11-11 09:51:00 来源:沂蒙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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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8日,环保部组织对临沂市第四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沂水县院东头乡蒙山龙雾高山有机茶基地(环保部公告2012年第76号)开展现场复核。

  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交流、查阅文档及生产基地实地考察等形式,实地核查了基地2012年通过环保部考核以来在有机生产建设发展成果、取得的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综合效益,以及开展的有机环保知识科普宣传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依据《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核查专家向基地反馈了技术审查和实地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专家评分,并对复核材料的完善修改、考核结果有效性保持以及基地后续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沂水县院东头乡蒙山龙雾高山有机茶基地,主要种植区域分布在生态旅游之乡,沂水县院东头等3个乡镇,面积5000余亩,涉及茶农2000余人,年销售收入7100万元,来源于五、六十年代实施的“南茶北引”工程,种植在山东内陆海拔数百米的高山之上。基地严把质量关,做到“三用三不用”:即不使用化学肥料,全部使用正规农家肥料;不使用化学农药,采用人工去除病枝和生物防控,配以使用有机农药;不使用转基因植物,用做肥料的作物全部来自非转基因。

  记者付茜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