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开展“全民消防我代言”119大型公益活动 向社会寻找消防代言人

2017-09-12 09: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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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9月12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为消防安全工作代言,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通知要求,结合今年“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从即日起,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全市开展“全民消防我代言”119大型公益活动,现面向社会寻找消防代言人。

  本次活动围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主题,邀请代言代表,配以符合其身份的消防宣传语,摄制一批消防公益宣传海报,投放在城市及县城公交车站灯箱、站牌及地铁、航站楼、火车站广告牌等位置;并在街道、社区、商市场、学校、医院、企业、高层建筑等公共场所以及乡镇、农村等广泛张贴、悬挂。活动截至10月20日,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成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代言人。

  代言人征集范围:

  代言代表组成主要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包括我市(或原籍)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领军人物、杰出代表,如著名科学家,知名教授、作家,书法、绘画、美术、摄影名家,奥运冠军等;受到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典型,如国家级、省级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受到中央和省级表彰的最美乡村教师等;长期热心消防宣传的新闻主播、记者等;形象正面、热心公益、关注消防的优秀文艺工作者,如担任消防宣传大使或热心参与消防宣传的知名演员、歌唱家等;践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模范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知名企业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有代表性的社会各界人士。

  投稿要求:

  (一)代言人简介:包括照片、姓名(集体)、荣誉及职业身份。

  (二)代言人照片:个人、家庭、单位、团体照均可,图片清晰。最好包含消防元素,如身着消防服,手持《消防法》及消防宣传品等,体验灭火器使用、生命通道等;群众代表体现身份、职业特点即可。

  (三)投稿方式:编辑代言人简介、照片、消防宣传代言语发送至邮箱:153618097@qq.com,即可报名参加成为代言人。

  特别声明:

  该活动属于公益性质,目的在于提升各族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无任何营利性质。活动征集的照片及个人信息一经采用,印发时可署作者姓名,但不支付任何费用。照片不得有抄袭、剽窃行为,不得违背广告法,作品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

  作品素材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纠纷或侵权行为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作品上报后,不予退还,作者须自留底样。优秀作品将由承办方用于消防公益宣传。 通讯员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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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