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临沂频道 > 法制 > 正文

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司法所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2021-01-14 10: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14日讯 为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防疫意识,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镇司法所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矫正对象外出管理。从严落实请假审批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对请假外出到疫情重点地区的,一律不予批准。凡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原因确需请假外出的,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加强外出期间信息核查,密切掌握其行踪,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强化信息化核查。坚持全面核查,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每天进行1次系统检查,通过电话、短信、视频通话等信息化方式,对私自外出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及时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基本状况,防止发生脱管漏管。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及家人活动轨迹排查。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对象主动通过电话或微信上报本人及家人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及活动轨迹,特别是及时掌握从外省、省内疫情多发重点区域返程人员的动态情况,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并根据排查情况落实应对措施,做到管控措施到位、信息反馈及时。

  科学防控疫情。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每个人都不能掉以轻心,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自身防护,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主动阻断移动感染源,减少探亲访友、亲朋聚会或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引导亲朋好友共同落实防护措施,避免疫情传播风险。(通讯员 胡顺胜)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