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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探索创新河湖采砂长效监管机制

2022-04-24 11:5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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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4日讯 针对河湖砂石监管不力、采砂秩序混乱、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费县坚持生态优先、疏堵结合、采禁并举,创新建立综合性、联动式的采砂管理秩序和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平衡共进。2021年,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充分肯定费县河湖采砂监管技术试点项目。

  建立“统一规划+集中经营”机制,强化河砂源头管控

  科学编制采砂管理规划。充分调研河湖及河砂资源现状,详细勘探具有采砂管理任务的祊河、温凉河等6条河流,于2020年6月在全市率先完成县级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

  建立河砂资源集中经营机制。2015年12月,停止全县境内河湖采砂点开采,进行为期2年的河湖采砂管理秩序整顿。2018年,将全县河湖黄砂资源装入新沂蒙集团有限公司,走出一条政府主导、国有企业经营、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水利部门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新路子。

  建立“依法审批+铁腕打击”机制,规范河湖采砂秩序

  以采砂规划和年度开采计划为依据,严格执行采砂审批制度,依法受理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批。目前,全县共审批清淤采砂场4处。

  县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属地乡镇(街道)联合开展常态化巡查,实施打击非法采砂集中攻坚、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14起。

  建立“人防+技防”机制,斩断非法采砂链条

  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水利等部门参与,建立联席会议、集中会商、联合行动等制度,形成整体合力。

  创新“采销分离”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实力的开采企业,采出河砂在县公共资源中心公开拍卖,收入全额上交县财政。2018年以来,累计实现财政收入3.3亿元。

  应用科技监管“之眼”。引进无人值守监控系统,采集数据、视频、图像与现场登记相互佐证,并实时传输到新沂蒙集团财务系统和水利局管理系统,每月定期核对采砂方量。2020年,费县被列为全国河湖采砂监管系统试点县,对河湖采砂行为进行全方位、智能化监控。

  建立“政府主导+第三方参与+群众联动”机制,构建多元管理格局

  创新“四长一员”机制。为全县106条河流及流经水库配备河湖长、执法河湖长、河湖警长、民间河湖长和河湖管理员,使河湖管护工作由“独角戏”变成“大合唱”。

  引进专业管护力量。试点引进7家专业公司,在祊河、马庄水库等水域探索“以水养水”河湖水面物业化保洁管护模式,协助开展河湖日常巡逻。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置河湖长信息、砂场开采公示牌,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实现河湖生态环境共治共享。(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