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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创新“大水体养殖”审批新模式优化渔业发展新生态

2022-05-16 12: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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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6日讯 蒙阴县水资源禀赋优越,境内共有小(一)、小(二)型水库90处,滩涂养殖面积近800公顷,宜于开发利用。但水域滩涂养殖管理中一直存在的养殖主体不统一、养殖合同不规范、养殖方式不合理、办证率低等问题,严重污染水体,制约了水域滩涂养殖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此,蒙阴县准确把握渔业发展与水体保护的关系,坚持“以鱼护水、以渔富民,渔水和谐、人水两利”的理念,创新实施“大水体养殖”审批新模式,由政府作为手续申报主体,将县内滩涂养殖水域整体打包、集中申办,形成县域内所有水域统一主体、持证经营,再优化企业申请承包经营模式,变“申请承包后审批”为“申请承包即经营”,实现水域滩涂养殖项目易审快批,90处水库共压缩办理时限160个工作日,审批提速88%以上,有力保障了企业快落地、早投产。同时,该模式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水域滩涂产权主体,规范了合同签订和养殖方式,将全域内的“小水体”整合成“大水体”实施有效监管,极大优化渔业发展生态,打造成为新时代现代渔业发展新样板。

  重塑申报主体,创新构建渔业养殖“大水体”

  变企业“分散申请”为政府“集中申请”。改革前,水域滩涂养殖主体权属分散、单一报批,每一座水库都需要单独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费时费力,且部分水库存在承包后无证经营的问题。改革后,按照“分-总-分”的总体思路,将全县的水库由原来的各个“小水体”整合成一个“大水体”,由具有产权的各乡镇街区政府作为手续申报主体,统一办理本乡镇街区辖区内所有水库的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各经营主体按需再向乡镇政府申请承包经营权,实现由“企业分散申请”为“政府集中申请”,企业无需办证、拿“水”即用,有效规避了无证经营、不服从管理等不规范经营的风险。

  变“一企一材料”为“通用一套材料”。改革前,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需提报申请表、水域滩涂界至图、承包合同3份材料,90处水库预计提交270份材料,有时材料不合适还要多次修改、多次申报。改革后,将原来的“一企一材料”变为通用一套申报材料,各乡镇凭单位机构代码、第三方测绘勘界图,即可向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申请,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的方式,90处水库所需申报材料压缩至162份,精简材料近60%,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库一证”。对提报材料暂时有困难的,通过“容缺受理、先行发证、后期补正”的方式,容缺办理证件。目前,已有2个乡镇街区通过容缺受理办理该许可,审批效率显著提升。

  变企业“自费”为政府“买单”。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需提交水域滩涂界至图,该图需向第三方测绘机构申请,有起步价,按面积收费,总体费用较高,造成经营企业办证意愿低,在该模式实施前全县水域滩涂养殖项目办证率仅为6%左右。实施该模式后,该测绘费用全部由乡镇政府承担,企业无需分担申报办证费用。目前,全县11个乡镇小(一)、小(二)型90处水库已全部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办理,养殖面共计798.59公顷,为企业节约勘界费用100余万元,小(一)、小(二)型水库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办理覆盖率达100%。

  重置管理要素,创新激活监管“新活力”

  统一申报主体,推进产权明晰化,有效解决好“监管难”的问题。改革前,水域滩涂养殖许可申请主体一般是村民承包村里的水库,签订《承包协议》,然后办理养殖许可,申请主体是村民或村委,而产权主体是乡镇,在管理过程中,乡镇街区政府因“办没办证、签没签协议、转没转让”等问题均不直接参与,造成乡镇作为产权主体话语权缺失,管理困难。改革后,将全县所有小(一)、小(二)型水库水域滩涂养殖申报主体统一为具有产权性质的各乡镇街区政府,由乡镇街区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水库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约束,各企业如需从事滩涂养殖,则需向乡镇政府申请承包经营权,方可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养殖企业只有使用权,没有转让、处理权,便于乡镇街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水库的日常监管,为水库系统治理、长效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规范合同签订,推进管理精细化,重点解决好“怎么监管”的问题。该模式实施前,各申报主体与村签订的水域滩涂养殖合同不够规范,有的合同长达50年甚至是长期合同,并且存在口头合同问题,在管理上造成很大的被动。改革后,各养殖企业按照乡镇街区政府要求签订承包合同,统一合同文本、承包时间、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要素,明确承包地点、面积,规范业务生产和水体使用,对达不到要求或违反承包合同的,禁止使用水域滩涂养殖许可并收回证件。

  实施三方共治,推进监管精准化,创新解决好“联动监管”的问题。积极创新水库监管机制,通过统一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申请主体和规范合同签订,逐库摸底,精准掌握养殖水面矢量数据、水域滩涂养殖面积,养殖种类等,明确各水库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厘清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范围,建立完善乡镇街区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三方协作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依托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推进审管数据共享、职能互补、部门联动,做到全信息流转、全业务协同、全范围监督、全要素掌握,有效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

  重奏服务合唱,创新构建产业发展“新生态”

  坚持科学规划,引导行业有序发展。根据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蒙阴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蒙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水域滩涂养殖证》中,明确全县小(一)、小(二)型水库养殖产权,注明养殖和投饵方式,实现了“以鱼养水”、“以鱼净水”,发挥渔业在生态系统治理中的特有功能,更好的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和保护渔业资源的延续,让管理和服务融合为一体。

  理顺行业培训渠道,产学结合促发展。水域滩涂养殖品种繁多,行业标准、模式差异大,养殖企业(户)一般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专业的养殖知识,仅凭经验养殖,造成乱投鱼饵、超量投饵,甚至施用化肥和有机肥以及畜禽粪便,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渔业主管部门,以乡镇街区人民政府为培训点,进行渔业养殖专业培训。共举办渔业养殖专业知识培训班30余班次,培训养殖企业(户)200余人次。

  转变管理理念,强化柔性服务。线上通过手机端“渔业通”APP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充分利用数字化管理技术和优势,对渔场管理、技术推广、市场动态、生产服务等纳入数字化管理模式,让企业在整体运营意识上做到运筹帷幄。线下利用乡镇站点分区域进行撒点式跟踪服务,对涉及的养殖水域、范围、鱼种生活习性和投饵方式等进行重点技术指导,出现问题及时处理,让企业在实际技术运用中感受科技的力量,真正变“硬性管理”为“柔性服务”。

  强化发展联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渔业养殖大户为重点,利用惠企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鼓励其提升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帮助渔业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引领带动行业发展。同时,发挥好对接大市场的纽带作用,引导养殖主体抱团发展,通过微信群、座谈会等互动渠道,定期研判渔业安全生产风险,分享养殖经验,最大限度整合分散资源联结形成“资源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变“自发”为“有序”,稳步推进渔业产业结构优化,有力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通讯员 彭天华 张鹏 刘坤)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