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临沂出台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实施细则 鼓励“互联网+”培训新模式

2020-08-27 16: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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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7日讯(记者 杨成喜)8月2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介绍企业职工培训、以工代训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有关政策。

  实施细则从培训对象、培训实施主体、培训形式、培训重点、培训内容、培训考核评价、培训实施及补贴申领流程七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实施培训主体除企业自己设立培训机构、企业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两种方式外,明确了企业自建的职工培训中心符合条件的经人社部门评估、备案后可以开展培训,进一步扩大了培训实施主体。
  细则提出鼓励企业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新模式,明确了“分段培训、分段考核、分段补贴”方式,规定了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课时应达到项目培训总课时的30%-40%,线上补贴标准占总标准20%,线下培训占总标准的80%的补贴标准。
  对于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不在以上范围内的,按照“谁培训、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培训实施主体、职工所在企业共同组织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由培训实施主体、职工所在企业联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在以工代训方面面向中小微企业及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提出补贴政策。
  支持各类中小微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6月5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范围是企业全部职工。困难企业认定标准为: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以工代训政策的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临沂充分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打通企业在技能人才使用、培养、评价和激励的全过程,激发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目前临沂市有临工集团、史丹利集团、常林集团、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凯旋医养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省人社厅批复为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临沂职业学院等8家单位已向省人社厅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还有十多家大型企业正在申报过程中。首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已在5月份完成,并颁发了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做好政策支持和申报服务,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中。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