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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期】临沂国华新城公寓宣传学区房涉嫌违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立案调查

2020-01-08 15:5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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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鲁网报道了临沂国华新城认购协议书部分条款涉嫌违法引起了不小反响。记者从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华新城公寓涉嫌学区房宣传正在调查中。

   鲁网1月8日讯  1月7日,鲁网报道了临沂国华新城认购协议书部分条款涉嫌违法引起了不小反响。记者从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华新城公寓涉嫌学区房宣传正在调查中。

  学区房,始终牵扯着广大市民的心。每年,临沂市政府都会对学校招生进行划片,保证学生能够就近入学。

  根据临沂市《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及城区五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说明,在五区范围内,2019年的入学依据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仍按常住人口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两类分别报名入学,常住人口子女入学,以户籍、房产(住宅)为主要依据。

  2019年5月6日,罗庄区教育对外发布2019年《罗庄区中小学2019年招生划片出炉!附:解读及日程表》的办法说明中,对于房产一项明确指出房产证明及居住佐证: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商业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同时,居住佐证需提供入住一年以上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单据。

  在2020年在新的招生政策及划片政策未作更改及新的政策出来以前,也就意味着国华新城公寓不能作为入学房产,购买国华新城公寓的家庭,孩子也不能就近入学。

  2015年12月2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1月2日,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已对学区房的违法宣传已立案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会对外进行公布。(本网记者)


初审编辑: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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