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临沂频道 > 区县 > 正文

临沂市沂水县: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2021-12-10 14: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10日讯 为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努力实现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提升,临沂市沂水县委依法治县办综合施策,探索出了一条基层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2020年沂水县被评为山东省第一批法治建设示范县,2021年县委依法治县办被推荐为“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完善基层法治工作体系。推进基层法治工作领导协调体制建设,建立“1+2+3”基层法治工作体系,即在县法治委成立“1”个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在各乡镇(街道)成立了“1”个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和“1”个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在乡镇法治委下设执法、司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实现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全覆盖。完善法治推进网格化体系,落实纵向“三员”横向“三长”制度,全县配备法治督导员18名,法治指导员119名,法治联络员852名,法治副校长139名,法治副厂长156名,法治副院长59名,为基层法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队伍支撑。
  健全基层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乡镇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出台《沂水县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方案》,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等业务培训班,创新出台指导细则,自7月份活动开展以来,基层司法所参与审查政府文件3件、合同54件,为基层政府依法决策把好“法治关”。将乡镇党委政府法治政府报告和述法工作纳入考核,建立涉乡镇复议应诉案件季度通报制度,乡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整合。在18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共核定乡镇编制73名,实有81人,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两年来,共办案1451件。加强业务主管部门派驻执法及与乡镇(街道)协作配合,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农业、交通等4个执法领域60个执法中队、356名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基层一线,以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名义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模式,实现镇街“一支队伍”执法,强化镇街的统一协调和指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变“一指禅”为“组合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乡镇主导、派驻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梳理当前执法重点工作,集中研判执法难点、堵点问题。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在镇街和派驻执法机构之间实行信息双向推送、执法力量共用、执法车辆统筹,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能。
  创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印制40余万张“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卡”,实现宣传全覆盖;对3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布局分工进行优化调整,采取一个顾问团队负责一定区域方式,根据律师事务所人数和乡镇(街道)大小进行结对,保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目前,全县共81名律师和1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县378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专人服务”和“团队协作”齐发力。
  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健全完善访调、诉调、公调等“多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妥善处理访调案件47起、诉调案件390起、公调案件39起,劳动仲裁25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发挥县调解中心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妥善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积极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法治乡村建设,2020年,黄山铺镇河北社区成功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目前,沂水县现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行业协会、区域商会推进自治自律的积极作用,推进基层社会自治、德治、法治建设。(通讯员 崔彦彦)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