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迎来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面对面倾听诉求 零距离纾难解困
鲁网11月26日讯 “您公司项目存在超期验收的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周荣刚耐心回答企业提出的问题。11月25日下午,临沂市首次“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接待活动在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政府部门敞开大门,邀请各类企业代表做“出题人”,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为企业纾难解困。
据了解,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将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确定为全市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集中接待企业咨询生态环境法律问题。该项制度主要通过“线上预约”和“线下解答”的模式进行,服务时间为每月一次。
“线上预约”是企业通过点击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板块进行预约登记,实名填写相关问题需求或者咨询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登记事项进行初筛分类,针对具体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处(庭)室、法律顾问、专家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回复意见,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方式告知企业具体接待时间、地点、接待人员等事宜。对于网上预约登记不符合咨询范围的事项,也将会及时告知其反馈渠道。
“线下解答”是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每月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当天对预约企业进行现场集中接待,单月接待地点在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双月接待地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讼诉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室。为保证服务质量,每次现场活动接待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家,每家企业代表不超过3人。
在25日的“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中,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依次发言,就相关环保法律问题进行咨询,能够现场给出答案的,生态环境局有关业务科室现场作答,尽快落实;对未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将做好跟踪督导,并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实打实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环保法律问题。
“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为企业提供了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了我们的环保管理难题,帮助我们企业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快更稳。”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柏庆振说。
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秀志表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能够让企业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更好的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进而促使市场主体在保护环境、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健康有序的参与经济活动,既得金山银山,又得绿水青山。
前期,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送法入企”等系列普法活动,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赞誉。近期与市中级人民的建立的“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旨在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是行政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也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让企业真切体会到热情、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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