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党员负面劝诫制度助力支部提升

2021-02-03 16: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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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3日讯 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只有严格党员管理,运用党员负面劝诫制度,加强纪律管理,让党员在享受党员权利的同时也要遵守党员义务,时刻保持党员先进性。 

  党员负面行为劝诫制度是针对部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等负面行为,坚持教育在前、防范在先,以“劝诫”为手段,通过警示提醒、责令纠错、教育转化等措施,实施党员预警管理和教育转化的一项管理制度。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立足教育,使党员在思想上受到触动,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思想觉悟,积极整改,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针对党员负面行为表现,分级负责,采取不同劝诫措施,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使处置结果体现党员意志和群众要求。 

  通过党员负面劝诫制度,严肃党员学习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员管理氛围,让每一个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投身于党支部建设当中。(通讯员 王晓丽)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