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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水县招标投标保证金取消范围再扩大

2021-11-10 14: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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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0日讯  为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临沂市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取消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再出实招,取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为全县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发展保障。

  制定规范标准,稳步有序推进。针对参与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财政性资金招标项目的企业,下发《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一律取消收取招标投标保证金。10月份以前发布公告的沂水县老旧小区改造周边供水管道工程招标项目、沂水城投华府住宅项目门窗工程招标项目根据通知精神取消了投标保证金,累计可为两个项目共9家投标企业节省324万元投标保证金;10月份至今,县发布工程类招标项目10个,其中,房屋、市政、水利项目共7个,涉及预算金额4495.46万元,以每标段3家投标单位估算至少为投标企业减少投标保证金2010万元。

  优化交易流程,推进智慧监管。招标投标保证金取消后,交易流程更加简化,减少了投标企业缴费、开具电子保函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退保证金及同期利息的环节,提高了服务效能,提升了投标企业的满意度。行业主管部门线上查看交易流程,实现了监督方式的电子化、智慧化,做到了全程留痕,全程可溯,有效防止人为篡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现象,提高了交易透明度。

  形成监管合力,健全信用体系。取消招标投标保证金后,投标资格认定完全依托于“信用山东”“信用中国”中的信用评价,有利于各投标单位自觉维护企业形象,诚实守信参与招投标活动。取消保证金有利于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交易活动监管,依法依规严厉处置交易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加快形成以行业信用、市场主体履约、事中事后监管“三位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体系,有力推动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生态的建立。

  沂水县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交易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市场开放,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