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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梅家埠街道:规范“小微权力”,建设“清廉村居”

2020-12-31 14: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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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1日讯 随着简政放权的逐步深入,基层干部手里的“微权力”也逐渐增多。为规范村级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预防基层腐败,临沂市河东区梅家埠街道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助推“清廉村居”建设。

  权力事项清单化
  为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和村干部履职用权行为,梅家埠街道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制定了包含村级重大决策、党建政务、“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扶贫惠农、民生服务、阳光公开等7类20个方面39项权利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明确村级权力“边界”和运行“规则”,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
  权力运行流程化
  为保证“小微权力”运行的质量和效率,使权力运行更清晰、更具操作性,梅家埠街道制作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政策依据、操作流程、监督管理等事项,让群众“看图办事”、村居干部“按图用权”、街道和村居“照图监督”。
  用权监督明晰化
  梅家埠街道充分发挥街道、村居两级监督力量,健全监督体系。街道派员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对处置重要集体资产进行审核备案,村务监督委员全程监督村级组织用权履责,各村居村级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保证群众的民主决策权、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让基层“小微权力”透明化、规范化。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梅家埠街道通过规范“小微权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给“微官”行使“微权”套上“紧箍咒”,进一步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保证了基层风清气正。(通讯员 王庆丽)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