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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郯城县:一张公示牌,定制药品经营企业“身份证”

2020-09-02 10: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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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日讯  近日,在郯城县24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均挂上了一张“身份证”。原来,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网格化监管,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出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一张公示牌,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明明白白购药。


  公示牌虽简单却“五脏俱全”,上面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网格监管人员信息、药学服务人员信息、分级分类、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内容,特别上面附有一份《药品日常监督信息公示》,使药品监督管理更加透明。
  “把我们的名字、照片、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在公示牌上,既感到责任,又是一份担当。当上了网格长,就是把责任扛在了肩上,不能当甩手掌柜。”重坊镇网格网格长冯剑如是说。年初,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县市场监管所设置为基础,重新将全县划分为15个监管网格,各所所长为网格长,负责辖区内药品监管工作。网格内责任人负总责,日常监管人员负责药品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确保药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我用手机扫描了公示牌上的二维码,了解了相关药品知识。,更重要的是以后我可以看分级买药了。”花园镇市民刘先生看到崭新的公示牌说。郯城县市场监管局对24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等级评定,将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统一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相应标示为A级、B级、C级、D级,实行动态管理。对信誉等级良好的药店,市场监管部门将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信誉等级较差的药店,将进行高频次监管,随时对其药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且加大针对性抽验力度和频次。
  “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成为了联系群众和监管部门间的纽带,以更醒目更直观的方式反映药品经营企业的情况和信誉等级,从而使消费者选择到放心的药店消费。通过信息公示,也形成舆论监管压力,构建起监管部门、企业自律、社会各界监督的多方位监管格局,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提高郯城县药品安全水平。(通讯员 孙铭)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