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师普法讲堂】第18期:网红直播带货,与背后的公司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2021-08-06 11: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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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我国迈入“民法典”时代,随之而来的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新规新则及司法解释。为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民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与鲁网携手合作,共同主办《朱律师普法讲堂》系列访谈栏目。

  栏目邀请到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朱正顺律师,与鲁网记者展开深入对话,通过生动真实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网络购物、房屋买卖、财产继承、民间借贷等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帮助广大网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鲁网8月6日讯 随着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西瓜视频等APP的火爆传播,地铁上、公交上、餐桌上、路口处,每个人在手机上刷小视频的现象随处可见。直播带货的商机也被一众网红追捧,一名网红无法支撑起直播带货的全部流程,必定要依附于互联网公司,那网红与他们身后的互联网公司之间究竟是什么法律关系呢?是合作甲方乙方?还是构成劳动关系?

  鲁网记者:

  有这样一则案例。网红蔡某与某公司先后签订《网红达人合作协议》和《劳动合同书》,双方就网络直播带货达成合作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蔡某自2020年9与14日入职至2020年10月8日离职。2020年10月15日,蔡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0月8日期间的工资、车补及部分用品报销款。该公司辩称双方之间系合作关系,并不构成劳动关系。2020年12月17日,仲裁委作出裁决,该公司支付蔡某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0月8日期间的工资,并驳回其他仲裁请求。后公司不服,相继提起一审、二审诉讼,其诉求均被驳回。

  朱律师,本案中蔡某与该公司之间签订了《网红达人合作协议》,为何还会被认定为与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呢?

  朱正顺律师:

  该公司依据《网红达人合作协议》认为双方系合作关系,蔡某则认为应当依据《劳动合同书》确认双方为劳动关系,双方对于《网红达人合作协议》与《劳动合同书》的真实性均无异议。

  首先,从签订时间来看,《网红达人合作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书》签订在后,可见双方就该关系达成新的合意。劳动关系相较合作关系,用人单位能够更好的管理、控制和约束劳动者,但需要承担更多的用工义务,劳动者在让渡部分自主性的同时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障。其次,从具体条款约定来看,《劳动合同书》并未约定合同期限这一基本构成要素,而在《网红达人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期限,可见二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这前后矛盾的约定,应视为对合同作出了实质性变更。最后,从实际履行来看,该公司在仲裁阶段提交了蔡某的考勤记录,并依此核算了工资,与《劳动合同书》中的约定相吻合,且双方均认可蔡某实际按照岗位的要求进行了工作。综上,法院认定蔡某与公司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0月8日间存在劳动关系合法合理。

  鲁网记者:

  朱律师,难道像蔡某和某公司这样签订多分协议的,只看协议的先后顺序就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了吗?

  朱正顺律师:

  仅仅看先后顺序肯定是没有说服力的,本案中,该公司承认系通过招聘程序录用蔡某,蔡某从事的视频拍摄、网络直播带货工作属于其公司业务内容,蔡某按照岗位要求为该公司提供了劳动,在工作过程中服从公司的安排,该公司对蔡某进行指纹打卡考勤,在仲裁阶段提交考勤表并称依据出勤天数核算蔡某工资,据此应当认为公司对蔡某进行了劳动管理,双方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因此,在实践中签订多份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劳动付出、工作性质及内容,用人单位的实际用工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人身依附关系、管理关系等进行综合认定。

  律师简介:朱正顺,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现任临沂市政协委员、临沂市青联常委、市青联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界别主席。同时担任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代理申诉值班律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由朱正顺律师带领的隆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团队,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律知识宣讲、法律业务咨询与各类民商事案件承办,团队成员为:刘笑律师、徐蕾律师、陆琳律师、王旭律师、李岩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355057686(徐蕾律师)、0539-8313877。

  律所简介: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中央司法部备案成立的大型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一级管理人。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及辅助人员共计70余人,是临沂地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现已为临沂市辖区200余家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该律所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临沂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临沂市十佳律师事务所”,并获得多项优秀荣誉。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以专业之心、做专业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优秀的律师团队、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度的法律责任,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深层次的法律服务。(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