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妇幼保健院购进不合格食品被处罚
鲁网10月10日讯 记者从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兰山区妇幼保健院因采购不合格食品被罚款19000元。
据临兰市监食罚〔2020〕SP01009号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原料案具体信息显示,兰山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豆腐,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被查获时其产品已销售完毕。(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军
鲁网10月10日讯 记者从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兰山区妇幼保健院因采购不合格食品被罚款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