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鲁网11月19日讯 2021年以来,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以新农村社区为单位,通过实施“三大举措”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神经末梢功能,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强化工作措施,把好选人用人关。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印发《关于在农村开展“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规定到2021年底,全县每个社区至少培养1名“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该局从选拔范围、选拔程序、考核上岗方面规范选拔程序。建立全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台账,掌握基本信息及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全县共选拔出“法治带头人”387人,“法律明白人”1161人,全县所有村(社区)均有1名“法治带头人”和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全覆盖。
强化培训管理,提升工作能力。该局强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培训、线上远程培训“三大培训”,加大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从搭建工作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罚方面,加强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使用管理。各乡镇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镇(街道)党委重点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民法典学习宣传等重点热点工作相结合。组织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任前培训,围绕相关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就农村法律实务及基层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授课。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开展业务培训21场次。有效提高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法治队伍的能力水平。
强化作用发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该局全力找准该培育工程与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结合点,实现“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与基层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一体推进,与工青妇、金融服务等深度融合。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立起来以后,各乡镇(街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防诈骗、交通安全、民法典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6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7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通过培养骨干、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通讯员 武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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