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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费县光明眼科医院:因涉嫌广告违法、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被监管部门罚款、警告

2020-12-17 15: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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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7日讯 鲁网记者日前从临沂市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两起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费县光明眼科医院因涉嫌广告违法、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事由,被先后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警告。

  费市监广罚字20201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费县光明眼科医院广告违法,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50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费市监药罚字2020第234号显示,费县光明眼科医院购进药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给予警告。
  鲁网记者从费县光明眼科医院官网了解到,该院始建于2015年11月,是经临沂市卫健委批准、山东省卫健委备案的二级眼科专科医院,占地40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医院官网的“医院简介”栏目中提到,“2017年门诊量突破18000人次,住院病人突破6000人次,手术量突破5000台,创历年新高。费县光明眼科医院已经成为眼科疾病患者的健康卫士和守护神。”(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军
新闻关键词:费县光明眼科医院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