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蒲汪镇“三备一审”做好农村安全防范工作

2020-05-12 10:5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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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2日讯 为切实解决农村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施工主体专业技术水平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山东沂南县蒲汪镇加强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各类建设项目备案审批制度,全面提升农村安全防范水平。

   

  实行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加盖公章后到镇农业办和乡建办登记备案,项目开工后由相关部门和村居落实日常安全巡查监管,今年以来,已有12个新建项目到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对存量农业设施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以各自然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存量农业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报镇农业办备案,由相关村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截止目前,镇农业办已对全镇800余个存量农业设施完成登记备案。

  实行施工主体备案管理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主体进行施工,施工前双方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到镇乡建办备案,由乡建办对施工主体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是否持有建筑工匠证、是否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实行项目集中备案管理制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施工项目备案情况进行统一调度、统计、分析,将汇总情况上报镇主要领导,并落实综合监管措施,确保施工项目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

  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查制度。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农业办、乡建办、应急办、环保办、国土所、市场所、供电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上报备案项目开展可行性评审,确保新建项目在安全、环保、土地属性、用电规范等方面全面达标,实现合格一个、审批一个、建设一个。今年以来,已召开评审会议2次,审批新建项目12个。(通讯员 朱庆奇 李江涛)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