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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公路中心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及时处置擅自跨越公路架设电缆的行为

2022-08-19 16:51:4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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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9日讯 8月19日,莒南县公路中心公路保护人员在巡查至国道518线(日定线)57K处时,发现有施工人员在公路两侧进行电缆跨路施工。经问询得知,施工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架设电缆跨越公路。公路巡查人员依托“路长制+”工作机制,立即通知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到场处置,责令施工人员停止施工,现场恢复原状,等待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未经许可,擅自跨越公路架设电缆,会对公路行车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影响交通安全,是严重的涉路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公路安全,营造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通讯员 李波)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