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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10万做医美不满效果起纠纷 临沂兰山法院这样判

2021-08-25 17: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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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5日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医美之风的盛行,很多追求精致的姑娘都心甘情愿为这项“美丽”买单,但美容院资质和医美设备真能达到宣传的效果吗?近日,兰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医美效果争议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

  2020年8月,刘某至某芳疗馆进行皮肤美容,某芳疗馆按约定对其进行“热玛吉”项目服务,并承诺提供正版仪器配合北京专业操作医师,做完当天就有20%的效果,刘某为此支付费用10万余元。但做过美容项目后,刘某发现自己的法令纹更明显了、脸一直微微泛红,感觉这次医美对她来说没有效果,随即与芳疗馆进行交涉。某芳疗馆称该项医美需要做完后3至6个月才有明显效果,并表示如到时还没效果可以重做一次。但是三个月后刘某要求重做时,却被芳疗馆拒绝,刘某要求退还相关医美费用的要求,也被拒绝。花了高价追求美丽却不见效果,现在既无法重做、不能退款,一气之下刘某将芳疗馆起诉到法院。

  经了解,某芳疗馆没有资质从事“热玛吉”业务。某芳疗馆在手术前向刘某宣传承诺均不能确定,还要事后去其他城市验证。刘某则认为,“某芳疗馆存在故意隐瞒以及虚假宣传的情况,提供服务时明显存在欺诈行为。”某芳疗馆则认为,“其所提供的美容服务,效果良好,价格优惠合理,不存在所谓的欺诈。之所以产生纠纷是刘某在手术前预期过高,自己感觉做出来之后差距不大,但据馆内医美前后的对比照片可证,刘某美容效果良好,眼部脸部颈部法令纹可以肉眼看见效果提升。”

  本案中,刘某主张其在与某芳疗馆达成美容服务合同过程中受到欺诈,根据本案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本院调查的事实,能够认定某芳疗馆方对其服务内容、美容效果存在扩大宣传的情况,同时存在某芳疗馆对“热玛吉”美容业务并不娴熟的事实。刘某在并未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的前提下接受了该服务,自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某芳疗馆主张的美容效果并不能进行量化检验,现刘某以未见美容效果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本院对此依法予以支持。随后,法院判决某芳疗馆返还给刘某美容服务费70%共计7万余元。

  法官提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盲目的爱美行为往往会适得其反,给自己带来事与愿违的后果。在选择美容院时,应当到证照齐全、口碑良好的正规地点。切勿相信微信上小广告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得不偿失。出现医疗美容纠纷后,注意保留病历、收费收据等相关证据,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通讯员 赵素素)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