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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法院又一法官荣获省级荣誉

2021-07-13 15: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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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3日讯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临沂市兰山法院李相元法官被授予“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李相元同志立足审判职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投身到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同志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审判组骨干成员共参与审理了兰山法院涉黑恶案件15件,对8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综合运用财产刑等手段,“打财断血”,共对64名被告人处以财产刑,累计判处罚金600余万元,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在案件办理中,李相元同志参与的合议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和制度,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规范化、高标准运行。宋某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一案,涉及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李相元法官团队自2019年8月初受理该案后,认真研判,严格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对该案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出不同意见,积极参与会商,经过层层汇报、多次会商,最终公诉机关将该案按照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予以公诉,经过加班加点连续奋战,确保了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审结。李相元努力工作,不畏艰难,为守护一方平安做出了贡献。(通讯员 李相元)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