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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城部分区域实行电动三轮车禁行措施

2020-03-24 18:0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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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5日讯 2020年3月24日下午,平邑县召开县城部分区域电动三轮车禁行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综合管理,彻底治理电动三轮车违法乱象。 

  目前平邑县城区违规上路的电动三轮车已超过1万辆,电动三轮车随意占道、停车、掉头、压线、逆行,甚至是醉酒驾驶等高危驾驶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现象突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电动三轮车已成为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的最大元凶之一。

  为彻底整治电动三轮车违法乱象,平邑县政府立足实际,决定划定部分区域实行电动三轮车禁行。禁行区域为:东起仲子路,西至明德路,南起浚河路,北至莲花山路之间形成的闭环区域(包含边界道路)。在禁行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严厉查处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在禁行区域内设立检查站点,自早7时至晚19时对禁行区域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巡逻管控,严查电动三轮车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非法营运查处,切实减存量、控增量,最大程度压缩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活动空间。

  下一步,平邑县将根据电动三轮车治理实际,逐步扩大电动三轮车的禁行区域范围,坚决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通讯员 孙萌 韩丹 张卉雨)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