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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法官范者华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

2020-01-02 16:1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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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日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徐西江)  在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最高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100个单位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孟凯锋等96名同志、追授徐章俊等4名同志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郯城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范者华榜上有名。据了解,范者华是临沂市法院唯一荣获“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的法官,全省法院只有4人获此殊荣。

  今年49岁的范者华,现任郯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执行二庭副庭长。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基层的执行法官,他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夜以继日奋战在执行一线,以务实的司法智慧、深沉的为民情怀积极投身于执行攻坚工作,勇挑重担,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郯城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作出了重要贡献。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启动以来,范者华一心扑在执行一线,在郯城法院先后发起的“铁拳行动”“闪电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中,总是冲锋在前,独当一面,发挥了中坚骨干和“领头羊”作用。工作中,他不断总结执行经验,灵活多样地运用执行技巧,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不同的当事人,因人制宜地采取不同的执行方式,带领团队连续攻克多起大案、难案。2016年至2018年办理被执行人郯城交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郯城县奥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59起债务纠纷案件中,执行标的达1.5亿余元,涉案类型有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款、抵押借款、保全财产、普通债权等多种类型;执行财产的经营权涉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办公楼及附属物,处置难度很大。范者华数十次做申请人的工作,千方百计稳控当事人情绪,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班加点,主动放弃休息日和节假日,及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通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最终圆满执结该案,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每一起案件的执行中,范者华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千方百计确保公正、公开、公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依法实现。工作中,范者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廉洁执法,两袖清风,不越红线半步,展现了新时期执行法官廉洁奉公、铁面无私的良好形象。郯城法院以范者华及其同事为原型创作的廉政微电影《举报信》先后荣获国家、省、市级奖项,赢得一致好评。

  2016年至今,范者华共执结案件1890件,无一例错案、重大工作过失和违法违纪,亦无重大涉诉信访、重大舆情。 由于业绩突出,范者华2016年被中共临沂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019年4月在“基本解决执行难” 工作中荣立个人二等功。

  “裳裳者华,其叶湑兮。” 每一次荣誉都是一个新的起点。在范者华朴实的外表下,藏着他那颗热爱执行工作的心。执行攻坚道阻且长,肯定会有荆棘和泥泞,但不管有多艰难,他和同事们都将一如既往地执著前行,创新进取,迎难而上,担当作为,以赤诚之心和实际行动把公平正义之花呵护、陪衬的更加绚烂、芬芳。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