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创新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调解加司法确认,七个工作日出裁定

2024-04-24 16:39:3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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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4日讯 (记者 王可儿 实习记者 王明倩) 4月24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化解渠道,促进行政裁决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协调统一,兰山法院和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意见》,目的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具体的做法是:对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政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纠纷等行政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在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受理的司法确认案件,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行政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时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