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鼎成教育涉嫌利用受益学员信息进行宣传、广告暗含通过率保证性承诺 有关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2021-10-11 16:4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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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1日讯 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一则标题为《对不起,鼎成公考给全临沂人民道歉了!!》的微信推文火遍了临沂人的朋友圈,短短几天时间,阅读量便冲破了10万+。

  这家名为鼎成教育的公考培训机构以“道歉”之名行“宣传”之实,似乎一夜之间就“火”出了圈。但热火朝天的表象背后,该机构却涉嫌存在利用学员信息进行宣传、发布广告含通过率保证性承诺等宣传违规行为。鲁网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爆款”推文中包含数百条学员个人信息

  “山东省税务系统第1名连续3年来自鼎成”“2021年临沂市每5名新招录上岸公务员就有1人出自鼎成、每4名新招录上岸事业编就有1人出自鼎成”……以上宣传用语全部出自网传的这篇鼎成教育“爆款”推文中。

  鲁网记者从涉事微信推文中获悉,在宣传高通过率部分,鼎成教育不仅高调使用上述宣传用语,而且还在其后附上了2021年鼎成教育省考面试学员上岸名单、事业单位上岸学员名单、人才引进上岸学员名单、教师编上岸学员名单等多份榜单。


  记者注意到,名单中不仅含有学员姓名、考试项目、报考单位等详细信息,且绝大多数标明了精确的考试分数与排名。在成绩一栏,除具体分数外,还附有“一举成公、事业有成、全场第一、岗位第一、守擂成功、顺利上岸”等字样。

  记者经过统计发现,鼎成教育在该篇推文中总计公开了7份名单,包含270余名学员的个人信息,并涉及学员报考的省市县乡各级各类政府部门、事业单位180余家。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获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此外,《广告法》第九条第六款规定,广告中不得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形。

  鲁网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临沂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鼎成教育在机构宣传过程中披露学员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涉嫌违反《广告法》中提及的“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而且涉嫌泄露学员的个人隐私。不过,工作人员也指出,鼎成教育是否构成“泄露学员个人隐私”,或取决于公开相关信息是否获得了当事人的允许,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宣传用语、用图含大量通过率保证性承诺

  “笔试接近50%的进面率、面试小班70%的通过率 、500人以上培训50%以上的通过率”“2021年公务员考试进面率高达42.8%、山东事业单位考试进面率高达42%”“临沂税务系统新进公务员有50%来自鼎成”“2021年临沂市每5名新招录上岸公务员就有1人出自鼎成、每4名新招录上岸事业编就有1人出自鼎成”……诸如此类的宣传用语和宣传用图,被鼎成教育应用在上述微信推文中。




  鲁网记者注意到,除文中多处宣传通过率的内容之外,发布该推文的微信公众号——“鼎成李逸轩”简介中也提到“连续六年公考辅导经验,通过率超70%,数据真实可靠”的字样。


  记者经查询获悉,《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有关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据公开信息显示,鼎成教育创立于2019年4月,地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琅琊王路与聚财三路交汇九州超市旁,机构核心是成立于2015年的“李逸轩教育团队”。鲁网记者了解到,该机构核心团队负责人李逸轩,同时也是鼎成教育的创始人。上述推文发布的微信公众号名称亦为“鼎成李逸轩”。

  10月9日,鲁网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至相应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所提及的有关鼎成教育“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行为均涉嫌违规,将针对记者所反映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