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安交警支队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新闻通气会

2021-08-25 14:5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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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5日讯 8月25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集中宣传解读全市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具体内容。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李焱,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张磊,支队指挥中心主任丁北大出席会议,11家新闻媒体记者、支队相关科室及城区8个交警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张磊通报了临沂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

  会上,李焱就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背景和工作措施进行了介绍。他表示,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整治劝导工作,旨在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一反光衣”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活动起到助力作用。

  关于具体工作措施,李焱从四方面为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首先,支队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双微平台等媒介手段,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来的危害,提高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交通意识,形成“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理念;其次,市文明办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府行为和民生工程,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宣传引导、行业监管、社会共治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管理体系,形成全社会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佩戴头盔的自觉性,实现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社会风尚;再次,坚持“一警示二教育三推送”原则,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开展递进式智慧劝导,对于无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又不愿自行购买的驾乘人员,引导其自愿免费借用正规厂家出产、经过安全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最后,认真分析研判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行为多发的重点区域、时间、节点,活跃区域、出行规律等基本情况,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形成多方劝导的态势。

  随后,相关科室负责人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为什么要佩戴安全头盔、社会各界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的具体措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具体劝导措施、如何免费借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怎么解决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