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九类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

2021-06-16 15: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16日讯(记者 王安娜) 6月16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介绍了全市巩固拓展民政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临沂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

  近年来,临沂市民政系统围绕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对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兜住兜牢基本生活底线,为全市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贡献了民政力量。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23.3万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13万人,占比55.8%。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6.8%,3605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覆盖率达到100%。910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录入山东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11.8万名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7.8万名困难残疾人、12.4万名重度残疾人落实了生活和护理补贴,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关键之年。民政部门将按照中央5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救助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不断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持续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继续落实好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困难类型给予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的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五有”工作要求,确保平日有人照料,病时有人看护。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60%以上,进一步筑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安全防线。

  通过与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发现低收入人口家庭变化情况并作出风险预警提示,组织民政部门对预警标识的低收入人口,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坚决守住不返贫的底线。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对不同困难类型的困难群众,运用不同的救助政策予以兜底保障,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县级整合现有工作力量组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工作平台,村(社区)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站全覆盖,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将摸底排查困难群众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忧暖心传党恩”等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家中,通过走访慰问、促膝谈心,摸清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排查返贫致贫风险,详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部署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和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

  下一步,民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让困难群众充分共享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全力谱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篇章。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