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临沂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2021-03-04 11:3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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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4日讯(记者 王安娜 实习记者 毛雨情)3月4日,临沂市政府召开《临沂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鲁网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到2021年3月底前,临沂市将实现耕地保护“田长制”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确保完成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据悉,该方案在具体的工作中以县(区)为单位,全面推行“田长制”。以行政村为耕地保护网格单元,设置县(区)、乡镇(街道)、村居耕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一级田长为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二级田长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三级田长为村(居)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分片确定二级、三级网格员,协助二级、三级田长落实耕地保护工作。涉及国有农用地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田长。

  以耕保考核为手段,确保“田长制”落实到位。 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各县(区)结合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科学制定本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要重点考核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要合理设置非法占用耕地情况指标权重,真实反映“田长制”工作成效。

  以考核奖惩为导向,压实“田长制”责任。将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的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充分发挥激励资金效用。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符合《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乡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县区申报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耕地保护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多元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级田长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保护耕地的持续动力。鼓励各县区同步配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管控措施,对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约束和奖励;对落实“田长制”工作较好的各级田长、网格员给予表扬奖励。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