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临沂市将加大对乱排污水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021-02-26 18: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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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6日讯(记者 杨成喜)2月26日,临沂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将自3月1日起将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逃避监管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排污单位日常管理中不按期提交执行报告、不开展自行监测等不规范行为予以处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3月1日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分六章共计51条,包括总则、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临沂市从2017年开始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在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从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逐步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至2020年8月,基本实现了全市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覆盖。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临沂市有112个行业2419家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30082家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

  从3月1日起,临沂市将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逃避监管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排污单位日常管理中不按期提交执行报告、不开展自行监测等不规范行为予以处罚。

  同时将逐步建立企业生态环境信息与其他部门的实时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排污许可证的信用约束。加大排污许可工作宣传力度,曝光一批未按期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办理排污登记或未按证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