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容错纠错细则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0-06-26 19: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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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6日讯 为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对标一流、改革创新、担当作为,近日,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实施细则(试行)》,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树立鲜明导向,明确容错情形和条件。细则结合审批服务工作实际,明确在扎实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改革任务,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一件事”主题服务、“一业一证”试点、“掌上办”及电子证照应用等审批服务机制和模式创新等10种情形和条件下,攻坚克难、大胆履职,出现的失误和偏差,予以容错。

  厘清事项边界,列出容错免责正面负面两张清单。细则规定,对实施告知承诺制或按照提出申请、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纳入容错免责正面清单管理的有关事项,科室(单位)及其个人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无主管过错或其他法定问责情形的,予以免责。同时,划出红线底线,将严重违法违纪,借改革之名提高办事门槛、损害群众利益、降低行政效能,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5种情形列入负面清单。

  确保务实管用,细化容错纠错程序。在容错方面,细化了申请、核实、会商、认定程序的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规范;在纠错方面,规定可采取发送纠错通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正或补救等方式,抓好问题纠正,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措施,确保了各项措施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通讯员 王娜)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