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解读:设立2.8亿元专项资金,培训补贴标准再提高

2019-11-28 17: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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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8日讯(记者 郭念礼) 11月28日,临沂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临沂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的《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六稳”之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方案》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临沂市委、市政府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

  《方案》明确了“培训谁”、“谁培训”和“怎么干”的问题。坚持需求导向,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作为培训重点;把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调动起来、社会培训资源优势发掘出来,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扩大培训规模;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强化政府工作责任,强调协同推进工作。

  《方案》还提出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从临沂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2.8亿元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方案》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确定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三个方面的培训重点。提出了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努力实现“就业一人、培训一人”和“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

  此次《方案》的制定,坚持政策连续性与创新性相统一。与以往出台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相比,有较大变化和突破。

  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在培训对象上,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梯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除原有政策规定的培训对象外,将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等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给予一次培训补贴增加到每人每年不超过三次;高校大学生由在校期间给予一次培训补贴扩大到“三个一”培训,即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培训和一次就业能力培训。

  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加。《方案》规定,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产业行业和社会需求以及特定群体,推出有特色的职业培训项目,发布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引领本部门、本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补贴门槛进一步降低、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的证书由职业资格证书增加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标准提高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给予1000元/人、1200元/人、1400元/人的补贴,创业培训按照1500元/人补贴。仅参加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给予300元/人补贴;专项能力培训按照500元/人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最低4000元的培训补贴,企业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其他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即“金蓝领”培训,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培训补贴。对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实施后可先行拨付不超过60%的补贴资金,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的,全额拨付项目资金,对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培训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给予生活费补贴。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