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去年破获经济犯罪案件807起 挽回损失1.42亿余元

2019-05-16 11: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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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516日讯(记者 安娜) 15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07起,破案685起,涉案价值近2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85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2亿余元。

  近年来,“互联网+”下民间金融投资资讯类公司大量成立,数量猛增,由于缺少有力的监管以及法律法规的欠缺、滞后,部分投资公司出现了超业务范围经营的情况,导致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高发。2018年以来,全市共立非法集资案件52起,立传销案件60起,打击处理了一批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

  当前非法集资存在涉众性、广域性、欺骗性、有组织、发展的迅速、危害性大等特点。非法集资案件往往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非常大。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凡是网络覆盖的地方,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地点。很多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都紧跟中央经济和民生政策提法,比如区块链、扶贫攻坚、互联网加等,以吸引不明真象的群众参与,具有极强的欺骗性。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破坏国家金融秩序,侵犯群众财产安全,后期参与群众往往血本无归。

  传销犯罪的手段呈现出传销对象多样化、异地化,传销名目虚拟化、概念化,传销洗脑家庭化、管理形式松散化,网络传销蔓延迅速等特点。传销组织利用当前存在的贫富悬殊、就业压力大、农业改革、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等社会问题,把传销活动渗透到急于就业和脱贫治富的群体,而且逐渐由低学历、低收入人群向高学历、高收入且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群发展,特别是诱骗大学生传销现象较为突出。新型传销组织逐步摒弃传统的限制型“授课”和组织模式,授课地点多变,刻意营造“团结、友爱、亲密”的家庭氛围,人身控制不明显,来去较自由。同时,传销组织管理采取统一配备手机号码、定期电话短信拜访、询问行踪等变相控制方式,呈现“外松内紧”式。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和传销的规律特点,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认识非常集资、传销犯罪活动。掌握识别非法集资、传销的基本知识,如一时难以分清,可到公安或监管部门咨询。要提高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观,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脚踏实地,勤劳致富。同时,提高维权意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在发现被骗或周边人员参与集资、传销活动以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的证据线索,及时举报、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于及时、准确的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