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扬尘治理标准化规定出台 整改不到位将被清出市场

2019-02-28 14:4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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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228日讯(记者 安娜 胡雪 ) 为有力推动我市建筑、市政、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改善空气质量,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严全市建筑市政、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建筑、市政工地全面落实“8个100%”,全市所有建筑、市政、拆迁工地都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对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建筑、市政、拆迁工地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建筑、市政工地全面落实“8个100%”

  建筑、市政工地全面落实“8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

  拆迁工地全面落实“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

  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时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渣土及裸露土覆盖使用的抑尘网要求经编工艺不低于6针,颜色为绿色。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加合格柴油,并保证不冒黑烟,严禁使用淘汰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

  推进信息化监管 数据共享

  2017年12月,临沂市已统一建立了建筑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临沂市将充分借助建筑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监管,利用扬尘超标自动报警功能,并通过在线视频监控调取证据,查找问题工地;通过系统的PM10指数分析功能,选取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督查。

  全市所有建筑、市政、拆迁工地都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市政工地可依据施工实际安装移动式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凡未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的工地务必于2019年3月底完成安装,没有安装的一律停工整改;建筑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务必于2019年6月底完成与市系统互联,互联系统要保证参数一致,数据共享。

  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停止作业

  接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后,立即启动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期间全市建筑、市政、拆迁工地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各监管单位全体人员下沉工地,按照要求实施应急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监管力度 严格督查

  各监管单位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工地后,要立即督促问题工地限期整改,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要约谈项目责任人,经多次督促拒不整改的要约谈企业责任人、诚信扣分、转城管部门处罚。

  扬尘办下一步根据全市统一的建筑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分析,查找问题工地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扬尘治理督办通知。各监管单位接到扬尘治理督办通知后,要立即责令问题工地停工整改,约谈项目责任人,诚信扣分,转城管部门处罚。

  各监管单位接到临沂市大气办后督察督办通知后,要立即责令问题工地停工整改,约谈项目责任人,诚信扣分,转城管部门处罚;接到市大气办“回头看”督办通知后,要立即责令问题工地长期停工整改,约谈企业责任人,诚信扣分,建议城管部门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直至清出临沂市场。同时,扬尘办将对问题工地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工地将建议对责任单位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直至清出临沂市场。

  各监管单位要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市政、拆迁工地巡查,及时发现、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问题,确保扬尘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如监管单位履职不到位的,市住建局将约谈单位负责人;监管单位多次履职不到位或者不履职的,将对其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