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 擅处建筑垃圾最高罚10万

2019-02-27 09:52:00 来源:沂蒙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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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227日讯 为规范市区各类建筑工地施工管理,优化建筑工地内部及其周边环境秩序,近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及其周边环境整治的有关事项通知。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主要涉及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建筑工地垃圾处置、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及秩序管理等,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建筑工地管理的施工区域围挡、裸土及产尘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洒水清扫、出入车辆冲洗、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项措施”执行到位。

  建筑工地的垃圾处理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含装饰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根据通知要求,建筑工地的垃圾处理要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含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要全面推行“六控”工作法,即:控源头、抓处置核准,控车辆、抓密闭运输,控出口、抓硬化冲洗,控运输、抓总包分包,控处置、抓奖励处罚,控资质、抓备案登记,确保建筑工地垃圾规范处置到位。

  根据通知要求,建筑工地责任单位也要负责建筑工地周边环境秩序的管理,针对周边环境秩序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建筑工地周边路面清洁、秩序良好和道路畅通。对拒不听从劝阻,需要城市管理部门介入管理的,建筑工地责任单位需及时告知,并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政策解读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最高罚款10万元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根据要求,建设(拆迁)单位必须到各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明确建筑垃圾的种类、方量、处置方式和处置场所,经批准后再组织施工。

  建设(拆迁)单位必须委托经市城市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承担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运输车辆须经市城市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达到“四统一”的标准,即“统一安装顶灯、统一车辆标识、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统一密闭改装”,符合密闭运输条件。

  严格落实“两不进、两不出”制度,即:无备案登记手续的车辆不许进入建筑工地,无密闭装置或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建筑工地,超量装载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方面,施工单位要单独设置收集设施,收集存放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装饰垃圾要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

  ■施工单位要规范工地务工人员就餐

  根据通知要求,在工地周边,要保持工地周边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的行为。保持工地周边20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围挡外侧、人行道、绿化带、周边道路等区域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定期冲洗人行道、道路等

  工地周边也是停放车辆较为集中的区域,为此,根据要求,施工单位要妥善解决工地周边车辆停放问题。保持工地周边车辆有序停放,施划停车泊位,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如有违反须及时告知交警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要负责规范本工地务工人员就餐,提倡工地食堂自行解决务工人员就餐问题,或由工地提供场地,合理规划,引入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解决务工人员就餐问题。严禁在工地周边路边设摊就餐。

  记者调查

  工地出口周边散落不少泥土 部分建筑工地环境差

  26日,记者走访了金源路与兴隆路交会、平安路与兴隆路交会处附近的几处建筑工地发现,部分工地周边环境堪忧。

  在金源路与兴隆路交会处向东路南一处工地,周边都是石砖围墙,夹杂部分蓝色铁皮围挡,一处绿化带附近增设了一处水泥硬化出口,出口周边散落不少泥土。

  在平安路与兴隆路交会处西南角也是一处建筑工地,工地周边是绿色的围挡,围挡上标有公益标语等。在该工地的东北角围挡外却悬挂一大片该工地开发商的广告。

  而在北城新区祊河路与府左路交会处附近一处建筑工地内,场地内全部水泥硬化,工地周边围挡全部是石砖垒起来的高墙,外观设计美观大方,与周边绿化带相映成趣。

  相关链接 建筑工地“六项措施”施工

  围挡必须设置公益广告

  施工围挡是建筑工地的门面,也是相关部门整治的重点,沂蒙晚报记者注意到,根据相关要求,工地实行封闭施工,需要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围挡需按照规定设置公益广告,重要路段提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质进行美化提升。围挡严禁私自开口,按规定设置围挡广告,保持围挡及围挡广告整洁、美观。围挡破损或出现影响美观的其他情况,工地方面须及时修复、改正。违反相关规定的,城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保证不扬尘

  工地施工势必涉及扬尘现象,根据通知要求,工地在施工期间,必须全面落实各项防尘措施。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的管理工作,采用洒水、遮盖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

  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并设车辆冲洗设备

  根据通知要求,工地内的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路面进行硬化处理,保持清洁卫生。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附设沉淀池、冲洗龙头或者高压水枪,配备专人负责对车辆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夜间建筑施工严禁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根据通知要求,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严禁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在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夜间施工,但需要提前公告附近居民,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将噪音降至最低。

  占用道路施工必须限时限段

  根据通知要求,经批准占用城镇道路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路段和期限内进行。在未批准的路段或限期外施工,相关部门将进行相应处罚。

  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根据相关要求,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要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全覆盖,与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联网贯通,确保视频、数据适时上传且正常运行。

  记者 董立军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