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开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PM2.5不高于52微克/m3

2019-02-25 09:30:00 来源:沂蒙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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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225日讯 临沂市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公布啦!2018年8月20日至9月8日,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临沂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1月12日正式向临沂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予以公开发布。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要以《临沂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蓝天保卫战等九场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到2020年,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不高于52微克/立方米,PM10不高于9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国省控河流水质考核断面持续稳定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危险废物管理全面加强,建成土壤环境质量防控体系。

  《整改方案》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和4个方面意见建议,确定了5个方面18项66个整改任务,制订了《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要求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确保2019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 付茜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