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领导督导安全生产 督导组每组每年不少于六次

2017-10-11 10: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临沂10月11日讯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传导压力、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近日,临沂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市级领导包县区督导安全生产工作,设立16个督导组,由市级领导带队,督导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六次。

  据了解,市级领导包县区督导安全生产,包括督导县区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建设等情况;督导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开展专项整治、违法行为曝光、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情况;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情况;督导各级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企业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和督导乡镇(街道)安监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应急救援、科技兴安等情况。

  在督导工作中,督导组将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方式,充分发挥督导组专家作用,增强督导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根据被督导县区安全生产实际,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暗访暗查。对暗访抽查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被督导县区,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分析提出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需挂牌督办的重大问题,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通讯员 刘莉)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新闻热线0539-2525318,邮箱luwangly@163.com或关注鲁网临沂官方微博(鲁网临沂新闻中心)微信(鲁网临沂)。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