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名党员被处分

2017-10-09 16:39:00 来源:沂蒙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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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日前,临沂市纪委将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蒙阴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锦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4年1月至6月,王锦栋担任旧寨乡党委书记期间,旧寨乡违规向22名机关干部发放电话补助共计1.83万元,对此,王锦栋负有主要责任。另外,王锦栋还存在超标准报销交通费用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9月,市纪委报市委批准,给予王锦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张树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09年春节至2017年春节期间,张树宝多次违规收受辖区内企业礼金、购物卡等共计3.9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以后,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达2.8万元。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张树宝违规接受辖区内多个企业负责人宴请。另外,张树宝还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法收受贿赂等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6月,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给予张树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兰山区道路办道路维护科科长陈华卫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5月,兰山区道路办道路维护科科长陈华卫违规向兰建道路维护有限公司借用鲁QV6Y10五菱面包车到兰山区方城镇、河东区汤头镇考察路面施工材料,并收受监理工程师傅某某甜瓜一箱。事后,陈华卫将甜瓜费用折价退还。2017年7月,兰山区纪委给予陈华卫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负责人杜洪生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以典型案例为警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敬畏意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绷紧纪律之弦,切实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出底线分毫。

  通报指出,从近期市纪委组织明察暗访看,仍有个别县区、部门单位对中央、省、市的禁令和要求置若罔闻、熟视无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而上,这说明纠治“四风”不会一蹴而就,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日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断研究新招数,采取新方法,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四风”问题屡纠屡犯、边纠边犯、纠而不改的,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作风建设的合格答卷。

  记者 付茜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