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处理不了问题被质疑不作为 莒南河砂办前后回应大相径庭

2019-04-29 18: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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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4月29日讯 4月19日,临沂本地媒体刊发《承包地上翻地被以非法采砂处罚?莒南河砂办:违法证据确凿》一文,针对莒南河砂办为何会扣押当事人租赁的挖掘机长达25天不处理的问题,莒南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孙敏表示因为当事人拒不承认非法采砂。不过,本网记者调查时得到的解释却是另一方说法。

  左先生曾向本网记者提供了一份莒南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放车单,单据显示扣押车辆的时间为3月4日,放车时间为3月28日,扣押时间长达25天。

  对此,本网记者曾前往莒南河砂办咨询,其一徐姓工作人员表示25天没处理的原因则是河砂办工作人员开会、不在家和人员调整才导致长达25天没能处理。

  同时,当事人左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两段疑似其和莒南河砂办主任孙敏和上述徐姓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

  当事人提供的二段录音,其中一段时长为1分37秒。据该段录音对话显示,当事人左先生询问这个星期怎么回事儿?另一对话人则表示这个星期处理不着你(左先生)的,并说现在处理的是2月上旬的,让当事人还得等着。

  而另一段录音时长为1分钟,录音记录显示,当事人在录音一开始询问孙主任自己不是因为没有票据不处理的吗?当事人口中的孙主任则表示当事人不是因为没有票据拖着不处理,从而进一步解释处理不了有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交接交罚款交不上,第二种就是当事人这样的还不到处理的时候。

  无论当事人是询问自己真得等到一个月以后再处理还是其他情况,另一对话人始终表示让当事人留下号码回家等着就是了。

  对于上述录音对话中提到的票据问题,在一段当事人与徐姓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显示,徐姓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票据工作人员调整,票据开不出来。

  据这段录音对话,与本网记者的独立采访时获得的莒南河砂办徐姓工作人员的回应相互印证。

  上述录音的发生时间均在3月14日上午,记者查询日历表,可以看到3月14日为周四,周四的时间为左先生反映的该日子为莒南河砂办集中处理违法情况的日子。(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