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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总承包企业要垫付

2014-06-08 10:22: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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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淄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总承包企业要垫付

  近日,淄博市建筑管理处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麦收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是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总承包企业都要先行垫付。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要求建设单位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监督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上访问题的,各级清欠机构可使用建设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决投诉问题。同时,将对有关建设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对其后续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加倍预收。在彻底解决拖欠问题前,后续工程不予办理招标会签手续,竣工工程不予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根据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分公司、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凡是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总承包企业都要先行垫付。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严重拖欠问题的企业,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降低信用评价等级,暂停投标资格。

责任编辑:朱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