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临沂11月1日讯 10月30日下午,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一件由兰山检察院建议提起再审的民事再审审查案件和两件刑事案件,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波列席会议。
王胜院长首先对苏波检察长一行列席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检察机关履行对审判活动监督职能的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的重要平台。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能有效提升审判的质量与效率,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良性发展,更好地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苏波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法律赋予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也是一面镜子,能发现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有利于人民检察院更好地履行公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责,有利于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之间相互配合、增进理解、达成共识。要以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契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多做贡献。
会上,承办法官分别汇报了三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苏波检察长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委会委员逐一发表意见,认真讨论表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在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金伟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