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亲属称谓性敬称

2021-10-18 10: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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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8日讯 古人讲礼,在相互交往中,一般都不直呼其名,而是有礼貌地以尊称、敬称称之。亡者为大,对自己已故亲属的称呼也归入敬称,表示对已故之人的尊敬。《儒林外史》中亲属称谓性敬称词主要是带有敬语素的敬称词,主要的亲属称谓性敬语素有“先”、“尊”、“令”、“贤”、“乃”、“贵”等美好字眼,这一类敬称词为《儒林外史》敬称词中最主要的部分。

  “先”
  尊祖敬宗的礼文化传统,使得人们对已故的尊长也有敬仰之情,于是产生了指称他们的敬语素“先”。故“先”字为称呼亡故之人的敬词,多用于尊者。《中文大辞典》:“已死谓之先。今俗自称其已死之人,辄冠以先字。且多用于长者。”《国语·鲁语下》:“吾闻之先姑曰:‘君子能劳,后世有继。’”韦昭注:“夫之母曰姑,殁曰先姑。”于是在表尊、表长的亲属前加“先”,表示对已故亲属的一种尊称。
  吴小如先生指出“先”类称谓词是“对本人已死的长辈如父母和比本人年龄大而已死去的哥哥、姐姐等人的称呼……如先父、先母、先兄、先姐、先叔父、先姑母等都是。这些称呼同样不能用于同自己谈话的对方。”古代有的“先”类称谓词,既可以表示对他人已故亲属的称呼,也可表示对自己已故亲属的称呼。可用于表示对他人已故亲属的称谓词主要有“先父”、“先君”、“先考”等词。我们认为,大约元代以后,尤其是明清以来,“先”类称谓词主要用于对人称自己亡故的亲属或家眷,几乎不再用于称别人亡故的亲属或家眷。例如:
  例1:《晋书·鸠摩罗什传》:“﹝吕﹞光曰‘道士之操,不踰先父。’”先父,谓什父炎。
  例2:《魏书·穆绍传》:“老身二十年侍中,与卿先君亟连职事。”
  例3:《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北魏<元诱妻薛伯徽墓志>》:“先考授以礼经。”
  例4: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一:“莺莺虽是个女孩儿,孝顺别人卒难学,礼拜无休,追荐亡灵,救拔先考。”
  例5:《荀子 <http://baike.baidu.com/view/2776.htm>·大略》:“隆率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
  例6:宋·苏轼《别子由三首兼别迟》诗之二:“先君昔爱洛阳居,我今亦过嵩山麓。”
  例7:明·张宁《方洲杂言》:“揭晓先一夕,先母孺人,梦一老叟自门中入中庭,持笔如椽。”
  例8:《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四回:“兄弟襁褓时,先严、慈便相继弃养,亏得祖父抚养成人,以有今日。”
  例9:《西游记》第十回:“只见那街旁边有先主李渊,先兄建成,故弟元吉。”
  例10:《汉书·高帝纪下》:“追尊 <http://baike.baidu.com/view/1467803.htm>先媪曰昭灵夫人 。”
  例11:金·王若虚《新唐书辨上》:“古者人臣称其亡父于君则有先臣之辞。”
  例1中“先父”表示称别人已亡故的父亲。例2中“先君”表示称别人已亡故的父亲。《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后以“先考”称亡父,“先妣”称亡母。“先考”也用于称别人的亡父。例3、例4中“先考”表示称别人的亡父。例5中“先妣”称自己已亡故之母。例6中“先君”称自己已亡故之父。例7中“先母”是对人称自己已故的母亲。例8中“先严”是对人称自己已故的父亲,“先慈”一词,用于对人称自己已故的母亲。例9中“先兄”一词,用于称自己已故的哥哥。例10 中的“先媪”也是称亡母。古代臣子于君前称自己已死的祖先、父亲为“先臣”。例10就是臣子在君王面前称其已故的父亲为“先臣”。由此可见,敬语素“先”用于称自己已故的父母的谦称较多,称亡父的主要有“先考、先君、先父、先严、先公”等,除此之外还有“先子、先君子、先大夫、先夫子、先臣”等,常用来称亡母的主要有“先母、先慈、先妣、先媪”等。而“先姑”一词则是用来俗称丈夫的亡母。《国语·鲁语下》:“吾闻之先姑曰:‘君子能劳,后世有继。’”韦昭注:“夫之母曰姑,殁曰先姑。”
  《儒林外史》中出现的带有敬语素“先”的敬称词主要有“先曾祖、先祖、先君、先父母、先父、先母、先婶母”等,都表示对自己已亡故的长辈亲属的尊称。
  例1:杜少卿道:“像这拜知县做老师的事,只好让三哥你们做。不要说先曾祖、先祖,就先君在日,这样知县不知见过多少!他果然仰慕我,他为甚么不先拜我,倒叫我拜他?”(《儒林外史》第三十三回,330页)例2:王德道:“你不知道,你这一位如夫人关系你家三代。舍妹殁了,你若另娶一人,磨害死了我的外甥,老伯老伯母在天之灵,就是先父母也不安了。”(《儒林外史》第五回,61页)例3:蘧公孙道:“曾和先父同事,小侄所以知道。”(《儒林外史》第十回,113页)例4:周进道:“只因当年先母病中,在观音菩萨位下许的,如今也吃过十几年了。”(《儒林外史》第二回,20页)例5:成老爹道:“明日要到王父母那里领先婶母举节孝的坊牌银子,顺便交钱粮。(《儒林外史》第四十七回,485页)例6:徐九公子道:“四哥,你不见亭子外面一丈之外,雪所不到。这亭子却是先国公在时造的,全是白铜铸成,内中烧了煤火,所以这般温暖。外边怎么有这样所在!”(《儒林外史》第五十三回,540页)“先曾祖”是尊称已亡故的曾祖父。“先祖”是尊称已亡故的祖父,宋·曾巩《寄欧阳舍人书》:“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先君”尊称已亡故的父亲,《文选·班昭<东征赋>》:“先君行止,则有作兮,虽其不敏,敢不法兮。”张铣注:“先君,父彪也……安敢不法则先君也。”《儒林外史》中“先曾祖”只出现1次,“先祖”共出现5次,“先君”共出现23次,皆用于称自己已故的长辈亲属。例1中为杜少卿对已故曾祖父、祖父、父亲的尊敬之称。“先父母”表示对已故父母的尊称,《儒林外史》中只出现1次,例2中王德称自己已亡故父母为“先父母”。“先父”表示对已故父亲的尊称,清·蒲松龄《禳妒咒·开场》:“你说先父是怎么死了来?”《儒林外史》中“先父”共出现6次,皆表示对自己已故父亲的尊称。例3中为蘧公孙对自己已故父亲的尊称。“先母”尊称亡故的母亲。明·汤显祖《牡丹亭·冥誓》:“先君官为朝散,先母曾封县君。”《儒林外史》中“先母”共出现7次,皆用以表示对自己已故母亲的尊称。例4中周进称自己已亡故的母亲“先母”。“先婶母”用以表示对自己已故婶母的尊称,《儒林外史》中只出现1次,例5中成老爹尊称自己已故的婶母为“先婶母”。由《儒林外史》上下文可知,例6中徐九公子是国公府的九公子,故徐九公子的父亲贵为国公,因此该例中的“先国公”是徐九公子对自己已故父亲的尊称,属于官爵称谓。
  由此可见,“先”类称谓词用于称他人亡故的亲属尤其是他人已故之父,主要在元代以前,并且主要有“先父”、“先君”、“先考”等词。大约元代后,尤其是明清以来,“先”类称谓词只存在对人称自己亡故亲属的用法了,几乎不再用于称呼别人的亲属或家眷。称他人已故的亲属,则多在前加敬词“令”字,如“令先祖”、“令先尊”、“令先大人”等。《儒林外史》中出现的“先”类称谓词共有“先曾祖、先祖、先君、先父母、先父、先母、先婶母、先国公”几个,皆用于对人称自己已亡故的亲属。而且,“先”类称谓词只能用于称呼自己已故的长辈亲属或平辈中的年长者如“先祖,先祖母、先父、先严、先君、先母、先慈、先伯、先伯母、先叔、先婶母、先岳、先岳母、先兄、先嫂、先姐”等,不用于称平辈中的年幼者,或已故的晚辈之人。于兄弟以下者则用“亡”如“亡弟、亡妹、亡侄、亡儿、亡女”等,称死去的妻子亦多用“亡”,如“亡妻”等。
  “尊”
  “尊”本义为“尊贵、高贵”的意思。《荀子·正论》:“天子者,埶位至尊。” 唐·韩愈《读〈荀〉》:“始吾读孟轲书,然后知孔子之道尊。”清·陈澧《东塾读书记·小学》:“《说文》有说转义不及本义者,举‘尊’字酒器(为例)……本义是尊卑之尊。”辈分长、地位高或年纪大亦为“尊”。《颜氏家训·风操》:“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贤字,尊卑之差也。”因此,人们于称谓词前加“尊”字,用以称辈分长、地位高或年纪大的人,从而在言语行为中恪守对人尊敬、对己谦卑的礼貌原则,以表示对被指称者的尊敬、礼貌之感,正是“尊”类称谓词形成发展的主要原因。《儒林外史》中的亲属性敬语素“尊”基本上沿用了颜氏的用法,用于敬称对方的长辈亲属或者平辈亲属中的年长者。用于敬称对方的妻子,有时也用“尊”,如“尊夫人”等。《儒林外史》中的“尊”类亲属性敬称词主要有“尊翁、尊大人、尊公、尊人、尊堂、尊兄、尊壶”几个,用于亲属称谓时,多表示对对方的长辈亲属或平辈亲属中的年长者的尊称,主要用于称他人。例如:
  例1:王惠惊道:“原来便是尊翁,怪道面貌相似。却如何这般称呼,难道已仙游了么?”(《儒林外史》第八回,94页)例2:那人惊道:“成都二十里外东山有一位萧昊轩先生,可是尊府?”萧云仙惊道: “这便是家父。老先生怎么知道?”那人道:“原来就是尊翁。”(《儒林外史》第三十九回,407页)例3:老和尚合掌道:“居士到成都寻着了尊大人,是必寄个信与贫僧,免的贫僧悬望。”郭孝子应诺。(《儒林外史》第三十八回,398页)例4:马二先生问道:“长兄,你此时心里可还想着读书上进?还想着家去看看尊公么?”(《儒林外史》第十五回,169页)例5:杜娘子问道:“沈姑娘,看你如此青年,独自一个在客边,可有个同伴的?家里可还有尊人在堂?可曾许字过人家?”(《儒林外史》第四十一回,430页)例6:秦老道:“你尊堂家下大小事故,一切都在我老汉身上,替你扶持便了。”(《儒林外史》第一回,9页)例7:内中几位本家,也有称叔公的,有称尊兄的,有称老叔的,作揖奉坐。(《儒林外史》第三十五回,371页)例8:一日,同娘子凭栏看水,笑说道:“你看这些湖光山色都是我们的 了!我们日日可以游玩,不象杜少卿要把尊壶带了清凉山去看花。”(《儒林外史》第三十五回,370页)《广雅》:“翁,父也。”宋·陆游《示儿》诗:“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尊翁”多表示对他人父亲的尊称,《儒林外史》中“尊翁”共出现6次,皆表示对他人之父的尊称,例1中是王惠对蘧公孙的父亲蘧景玉的尊称。“尊府”一词多用于尊称他人府上,例2中的“尊府”则为特例。根据句中上下文可知,“尊府”、“尊翁”及“家父”指的是一个人,例2中的“尊府”是说话者尊称听话者萧云仙的父亲萧昊轩先生。“尊大人”专用于对他人父亲的尊称。清·梁章钜《称谓录·称人之父》:“案王应麟《困学纪闻》载陆士龙《答车茂安书》,称其母曰‘尊大人’,而今皆以此称人之父,不得以此称人之母矣。然不可谓非古称也。古称其父曰大人,《说苑》载曾子事已有此称,于大人上加一‘尊’字,即颜之推云称人父母宜加‘尊’字之意。”《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此为子呼其父为“大人”。《儒林外史》中“尊大人”共出现11次,皆表示对他人之父的一种尊称。例3中为老和尚对郭孝子父亲的一种尊称。《广雅》:“公,父也。”《战国策·魏策一》:“陈轸将行,其子陈应止其公之行,曰:‘夫魏欲絶楚齐,必重迎公。郢中不善公者,欲公之去也,必劝王多公之车。’”《晋书·陈寿传》:“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儒林外史》中“尊公”共出现6次,皆表示对他人父亲的尊称,例4中为马二先生尊称匡超人的父亲“尊公”。《儒林外史》中“尊人”一词共出现2次,皆用以表示对他人父母等长辈的尊称。例5中为杜娘子对沈琼枝父母等长辈亲属的一种尊称。《仪礼·士昏礼》:“妇洗在北堂。”郑玄注:“北堂,房中半以北。”贾公彦疏:“房与室相连为之,房无北壁,故得北堂之名。”后因以“北堂”指主妇居处,故以“堂”代指母亲,“尊堂”可表示对母亲的尊称。《儒林外史》中“尊堂”一词只出现1次,表示对他人母亲的尊称。例6中为秦老对王冕母亲的一种尊称。《儒林外史》中“尊兄”只出现1次,例7表示本家年幼者对自己本家兄长的敬称。尊壸,同“尊阃”,对人称及对方妻子的敬称。在第三者面前,说某人的尊壸,意犹某人的夫人,一般也含有敬意。例8是庄征君同娘子凭栏看水时,聊起了杜少卿及其娘子时,称杜少卿的娘子为“尊壶”。因此说,《儒林外史》一书中的“尊”类称谓词,多表示对对方的长辈亲属或平辈亲属中的年长者的敬称。
  从“尊”类称谓词使用的历史情况来看,“尊”字大致存在以下三种用法:第一,用于表示对帝王、官吏等尊贵者的尊称。《礼记·丧服小记》:“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礼记·丧服四制》:“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郑玄注:“尊尊,谓为天子诸侯也。”《孟子·万章下》:“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曰:尊者赐之。”第二,用于表示对自己父亲或其他长辈的敬称。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凡宗亲世数,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风俗,自兹已往,高秩者通呼为尊。”第三,表示称呼他人父亲或其他长辈及对方的敬词。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品藻》:“谢公问王子敬 :‘君书何如君家尊?’答曰:‘固当不同。’”此指王献之父羲之。《宋书·谢灵运传》:“灵运 ……谓方明曰:‘阿连才悟如此,而尊作常儿遇之。’”按,方明,灵运族叔。《说岳全传》第一回:“今蒙员外盛席,意欲去相邀这道友同来领情,不知尊意允否?” 汉语称谓中“尊”类称谓词根据其语用范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表示说话者对听话者的敬称,多用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表示一种礼貌客气的称呼,也可用于说话者对自己长辈亲属的敬称,皆用于对称。如“尊重”、“尊相”、“尊兄”、“尊婶”、“尊伯”等。例如:
  例1:《三国志评话》:“﹝马﹞超问:‘尊重何人也?’先生言:‘是华山云台仙长娄子旧。’”
  例2:《醒世恒言》卷二十:“杨洪道:‘我与尊相从小相知,怎说恁样客话!’”
  例3:《红楼梦》第一回:“想尊兄旅寄僧房,不无寂寥之感,故特具小酌,邀兄到敝斋一饮。”
  例4:《水浒全转》第五二回:“柴进答道:‘尊婶放心,只顾请好医生调治叔叔。”
  例5:《金瓶梅》第六九回:“慌的是王三官向前拦住道:‘尊伯尊便,小侄敢来拜读,岂敢动劳!”
  例1“尊重”一词,表示说话者对听话者的敬称。例2“尊相”一词,也表示说话者对听话者的客气称呼。例3“尊兄”一词,表示说话者对同辈中的年长者或己兄的敬称。例4“尊婶”一词,表示说话者对叔母的尊称。例5“尊伯”一词,表示说话者对伯父辈的尊称。
  第二,表示说话者对与听话者有关之人的尊敬之称,多用于敬称对方亲友,用于叙称,绝大多数“尊”类称谓词具有此类用法。如“尊祖”、“尊翁”、“尊先君”、“尊大人”、“尊君”、“尊父”、“尊慈”、“尊堂”、“尊公”、“尊伯”、“尊岳丈”、“尊师”、“尊兄”、“尊夫”“尊宠”、“尊婢”等。
  例1:清·蒲松龄《聊斋志异·柳氏子》:“众谓:‘尊大人日切思慕,何不一归省侍?’”
  例2:《晋书·王述传》:“坦之为桓温长史, 温欲为子求婚于坦之 …… 坦之乃辞以他故,温曰:‘此尊君不肯耳。’”尊君,谓坦之父述 。
  例3:唐·薛用弱《集异记·裴珙》:“贵人微哂曰:‘小儿无礼,将人命为戏,明日与尊父书,令笞之。’”
  例4: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婴宁》:“媪惊曰:‘是吾甥也!尊堂,我妹子。’”
  例5:《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三回:“我道:‘可是有个尊婢嫁在黎家?’”
  例1“尊大人”一词,用于表示对他人父母的尊称,亦专以此称他人之父。例2“尊君”一词,可表示对他人父亲的尊称。例3“尊父”一词,也表示对他人父亲的一种尊称。例4“尊堂”一词,表示对他人母亲的尊称。例5“尊婢”一词,表示对他人婢子的敬称。
  第三,表示说话者对自己长辈亲属的尊敬之称,皆为叙称。如“尊君”、“尊父”、“尊人”、“尊堂”、“尊老”等。例如:
  例1:元·郑光祖《老君堂》第四折:“程将军但放心,某奏过尊君,必有重用,封官慈赏也。”
  例2:元·关汉卿《拜月亭》第一折:“遥想着尊父东行何日还,又随着车驾车驾南迁甚时回。”
  例3:汉·应劭《风俗通·穷通·司徒中山祝恬》:“家上有尊老,下有弱小,愿相随。”
  例1中“尊君一词”,用于表示对自己父亲的尊称。例2中“尊父”一词,也表示对自己父亲的尊称。例3中“尊老”一词,表示对自己父母的尊称。
  总之,“尊”类称谓词多用于说话者对听话者或者与听话者有关之人的尊敬之称,主要是对听话者长辈亲属或平辈亲属中年长者的尊敬之称,也可用于表示说话者对自己长辈亲属的尊敬之称,主要限于尊称自己的父母,此时说话者是为了表达自己对父母的尊敬之情。总之,“尊”只能用于对称和叙称,而不能用于自称。而且,“尊”用于指说话者对自己长辈亲属的尊敬之称,多为明代以前的用例,而作为具有几千年文明的“礼仪之帮”的中国,到了明清时代,尤其是晚清以来,“尊人卑己”的礼貌原则也发展到了极高的程度,敬语素“尊”更多用于对他人或与他人有关之人的尊敬之称,而极少用于称呼自己的亲属。同时,有些“尊”类敬称词还可用于一般社交场合,如“尊兄”一词并不专用于尊称他人兄长,绝大多数是用于敬称自己的朋友、同僚甚至是陌生人。《儒林外史》一书中出现的以敬语素“尊”为开头的称谓词,皆为亲属性敬称词,共有“尊翁、尊府、尊大人、尊公、尊人、尊堂、尊兄、尊壶”几例,皆表示说话者对听话者的长辈亲属或平辈亲属中年长者的敬称。
  “令”
  “令”是通用于他人所有亲属的敬语素,既可用于尊称他人长辈,亦可用于敬称他人的平辈亲属,甚至还可敬称他人的晚辈亲属。因此敬语素“令”没有辈分、年龄差别,不论是长辈、平辈还是晚辈亲属,也不论是否直系亲属、宗亲、姻亲还是母系亲属,都可以用“令”表敬称。在亲属称谓前加“令”字,表示对对方亲属的一种敬称,同时可用于泛称对方的亲戚。《儒林外史》中的“令”类称谓词主要有“令先祖、令祖、令叔祖、令先尊、令先大人、令堂、令叔、令舅、令岳、令婿、令外舅、令表叔、令兄、令嫂、令表兄、令弟、令妹、令郎、令爱、令侄、令表侄、令孙、令公孙、令侄孙、令亲台、令亲家、令亲戚、令亲、”等,皆用于表示对他人亲属的一种敬称。
  例1:成老爹道:“元武阁是令先祖盖的,却是一县发科甲的风水;而今科甲发在彭府上,该是他家拿银子修了,你家是不相干了,还只管累你出银子?”(《儒林外史》第四十七回,486页)例2:牛布衣说道:“适才会见令表叔,才知尊大人已谢宾客,使我不胜伤感。今幸见世兄如此英英玉立,可称嗣续有人,又要破涕为笑。”因问:“令祖老先生康健么?”蘧公孙答道:“托庇粗安。家祖每常也时时想念老伯。”(《儒林外史》第十回,113页)例3:吃着,道士问道:“牛相公,你这位令叔祖可是亲房的?一向他老人家在这里,不见你相公来。”(《儒林外史》第二十三回,243页)例4:我在你家三十年,是你令先尊一个知心的朋友。令先尊去后,大相公如此奉事我,我还有甚么话?(《儒林外史》第三十二回,341页)例5:杜少卿道:“小侄竟不知道。”韦四太爷道:“你不知道,是你令先大人在江西到任的那一年,我送到船上,尊大人说:‘我家里埋下一坛酒,等我做了官回来,同你老痛饮。’ 我所以记得。你家里去问。”(《儒林外史》第三十一回,328页)例6:武书走去见虞博士。虞博士道:“年兄,令堂旌表的事,部里为报在后面,驳了三回,如今才准了。牌坊银子在司里,年兄可作速领去。”(《儒林外史》第四十回,420页)例7:马二先生道:“你令岳是个活神仙,今年活了三百多岁,怎么忽然又死起来?”(《儒林外史》第十五回,167页)例8:三公子大笑道:“我亦不解你令外舅就俗到这个地位!……”(《儒林外史》第十二回,141页)例9:又一个客人道:“看令舅这个光景,毕竟胸中才学是好的;因没有人识得他,所以受屈到此田地。”(《儒林外史》第三回,29页)例10:王惠道:“当日在南昌相会的少爷,台讳是景玉,想是令叔?”蘧公孙道:“这便是先君。”(《儒林外史》第八回,94页)例11:王仁笑道:“你令兄平日常说同汤公相与的,怎的这一点事就吓走了?”(《儒林外史》第五回,57页)例12:王德道:“令弟平日身体壮盛,怎么 忽然一病就不能起,我们至亲的也不曾当面别一别,甚是惨然!”(《儒林外史》第六回,67页)例13:王德道:“妹丈,这话也说不得了。假如你令嫂、令侄拗着,你认晦气,再拿出几两银子,折个猪价,给了王姓的,黄家的借约,我们中间人立个纸笔与他,说寻出作废纸无用。”(《儒林外史》第五回,57页)例14:严致和说起王氏病重,吊下泪来道:“你令妹自到舍下二十年,真是弟的内助!”(《儒林外史》第五回,60页)例15:杜少卿道:“小侄已经把他令郎、令孙,都接在此侍奉汤药。小侄也好早晚问侯。”(《儒林外史》第三十一回,325页)例16:因在袖口里拿出两本诗来递与万雪斋,万雪斋接诗在手,便问:“这一位令侄孙一向不曾会过,多少尊庚了?大号是甚么?”牛浦答应不出来。牛玉圃道:“他今年才二十岁,年幼还不曾有号。”(《儒林外史》第二十二回,241页)例17:沈先生道:“自蒙老先生青目,教了两年书,积下些修金,回到家乡,将小女许嫁扬州宋府上,此时送他上门去。”萧云仙道:“令爱恭喜,少贺。”(《儒林外史》第四十回,421页)例18:众人道:“俺们也有好几家孩子要上学。只这申老爹的令郎,就是夏老爹的令婿;夏老爹时刻有县主老爷的牌票,也要人认得 字。只是这个先生,须是要城里去请才好。”(《儒林外史》第二回,17页)例19:辛先生和金先生道:“这位令亲鲍老爹,前日听说尊府是南京的,却几时回南京去?”(《儒林外史》第二十八回,295页)例20:秦中书道:“敝亲家道及老先生十分大才,将来小弟设若竟补了,老先生便是小弟的泰山了。”万中书道:“令亲台此刻可曾来哩?”(《儒林外史》第四十九回,508页)“令先祖”表示对他人祖先或已故祖父的尊称,《儒林外史》中“令先祖”只出现1次,例1中的“令先祖”是成老爹对虞华轩祖先的一种尊称。“令表叔”是对他人表叔的尊称,书中共出现3次,例2中的“令表叔”是牛布衣对蘧公孙表叔娄家公子的尊称。“令祖”用以尊称他人的祖父,书中“令祖”一词共出现3次,例2中的“令祖”是牛布衣对蘧公孙祖父的尊称。“令叔祖”是对他人祖父辈亲属的一种尊称,共出现2次,例3中的“令叔祖”是道士对牛浦新认的叔祖牛玉圃的尊称。“令先尊”是尊称他人已去世的父亲,《儒林外史》中“令先尊”一词共出现5次,皆表示对他人已去世父亲的尊敬之称。例4中的“令先尊”是娄太爷对杜少卿已故父亲的尊称。“令先大人”同样用以尊称对方已故的父亲,《儒林外史》中该词只出现1次,例5中的“令先大人”是韦四太爷面对杜少卿时尊称杜少卿已故的父亲。“北堂”指主妇居处,代称母亲,故尊称他人母亲为“令堂”,例6是虞博士尊称武书的母亲“令堂”。“令岳”、“令外舅”都可用于表示对他人岳父的尊称,书中各出现1次。例7为马二先生面对洪憨仙的女婿称洪憨仙“令岳”,例8为三公子称蘧公孙的岳父“令外舅”。宋·陈叔方《颖川语小》卷上:“妻之父曰外舅,妻之母曰外姑,此见于《尔雅》。……俗呼丈人,丈母,意亦近之。然称他人妻之父,曰丈人则未稳,惟曰令外舅可也。若曰令岳,鄙谬甚矣。”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二:“前日恐怕你当真胡行起来,令岳叫人接了家去,只说嫁了。今住的原是你令岳家的房子。”清·文康《儿女英雄传》:“老爷一面换帽子,一面向储一官道:‘令岳怎的这等高兴,从今日就作起寿来?’”由此可见,宋代称他人岳父为“令岳”是很不礼貌的,只有称“令外舅”才较为得体。但到了明清时期,称“令岳”已经较为普遍起来,不再被认为是鄙谬的称谓。于是,“令岳”、“令外舅”都可用于表示对他人岳父的尊称了。“令舅”则为尊称他人妻子的兄弟,而不是对他人舅舅的敬称,书中只出现1次,例9中的“令舅”是和金有馀一起做生意的客人面对金有馀时对金有馀的妻弟周进的敬称。“令叔”表示对他人叔父的尊称,书中“令叔”共出现4次,例10中的“令叔”是王惠用来敬称蘧公孙的叔叔。
  《诗经·小雅·角弓》:“此令兄弟,绰绰有裕。不令兄弟,相交为愈。”郑玄笺:“令,善也。”后以“令兄”、“令弟”美称他人之兄弟,也表示对他人兄弟的敬称。例11中的“令兄”是王仁面对严监生时对严监生的兄长严贡生的敬称。而例12中的“令弟”则是王德面对严贡生时对其兄弟严监生的敬称。“令嫂”表示对他人之嫂的敬称,书中只出现1次。“令侄”表示对他人侄子的敬称,《儒林外史》中“令侄”共出现2次。例13中的“令嫂”、“令侄”分别是王德对严监生的嫂子、侄子的敬称。“令表侄”表示对他人表侄的敬称,书中共出现2次。“令表兄”是对他人表兄的敬称,书中共出现2次。“令妹”可作贤淑的妹妹讲,此时多用于称自己的妹妹。宋·苏轼《与外生柳闳书》:“北归万里,无足言者,独不见我令妹贤妹夫,此心如割。”亦可用于对他人妹妹的敬称,《儒林外史》中“令妹”一词共出现3次,皆表示对他人妹妹的敬称,例14为严致和称两位舅爷的妹妹王氏“令妹”。“令郎”表示对他人之子的敬称,原称“令郎君”,后省作“令郎”。《儒林外史》中“令郎”一词共出现了20次,皆表示对他人儿子的敬称。“令孙”表示对他人孙子的敬称。例15中的“令郎”、“令孙”是杜少卿对娄老伯的儿子、孙子的敬称。“令侄孙”表示对他人侄孙的敬称,例16中的“令侄孙”是万雪斋对牛玉圃的侄孙牛浦的敬称。《儒林外史》中“令爱”共出现4次,皆表示对他人女儿的敬称,例17中的“令爱”是萧云仙对沈先生女儿的敬称。“令婿”用于敬称他人女婿,书中只出现1次,例18中的“令婿”是说话者对夏老爹女婿的敬称。“令亲”、“令亲台”、“令亲家”则表示对他人亲戚的尊敬之称,用于泛称,而不具体指出是哪一种亲属关系。例19中的“令亲”是说话者辛先生和金先生对听话者季苇萧亲属鲍老爹的泛称,例20中的“令亲台”是说话者万中书对听话者秦中书亲属的泛称。这两例中的“令”类敬称词仅表示听话者和被指称者之间有亲属关系,而没有指出二者之间的具体亲属关系。
  《儒林外史》中的敬语素“令”除了广泛用于敬称他人亲属外,偶尔也用于敬称听话者除亲属之外的其他有关之人,如友人、徒弟等。
  例1:万中书道:“处州最有名的,不过是马纯上先生,其余在学的朋友也还认得几个,但不知令友是谁?”迟衡山道:“正是这马纯上先生。”(《儒林外史》第四十九回,505页)例2:杜慎卿心里想:“这自然是来霞士的师父。”因问道:“有位来霞士,是令徒?令孙?”那道士道:“小道就是来霞士。”(《儒林外史》第三十回,317页)“令友”表示对他人朋友的敬称,例1中的“令友”是说话者万中书用来敬称迟衡山的朋友马纯上先生。“令徒”则是对别人徒弟的敬称,例2中的“令徒”是说话者杜慎卿对听话者来霞士徒弟的敬称。
  由此可见,《儒林外史》中的敬语素“令”用法较为广泛,可以通用于他人所有亲属。而且“令”字不仅可以用于尊称长辈,亦可用于平辈之间表敬称,甚至还可敬称他人晚辈亲属,也不论是否直系亲属、宗亲、姻亲还是母系亲属都可以用“令”表敬称。除此以外,敬语素“令”还可以用于敬称他人除亲属之外的其他有关之人,如朋友、徒弟等等。
  “贤”
  “贤”原本是一个美称语素,后来“多才、贤能”的语义弱化成了带有爱称色彩的表敬语素。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贤’字,尊卑之差也。”先秦时代,没有以“贤”做第二人称的礼貌式的,在《世说新语》中,这一用法才多起来。 例1:桓玄问刘太常曰:“我何如谢太傅?”刘答曰:“公高,太傅深。”又曰:“何如贤舅子敬?”(《品藻》)例2:庾亮儿遭苏峻难遇害。诸葛道明女为庾儿妇。既寡,将改适,与亮书及之。亮答曰:“贤女尚少,故其宜也。感念亡儿,若在初没。”(《伤逝》)例3:羊孚年三十一卒,桓玄与羊欣书曰:“贤从情所信寄,暴疾而殒,祝予之叹,如何可言!”(《伤逝》)例1中的“贤舅子敬”,贤是敬称刘太常,舅是指王献之。刘太常即刘瑾,其母是王羲之的女儿。例2是庾亮对诸葛道明称自己的儿媳(诸葛道明之女),“贤”是敬称诸葛道明。例3中羊孚、羊欣是从祖兄弟,孚长于欣,“贤”是敬称羊欣。这三个例中的“贤”相当于后世的“您”。吉常宏先生认为:“这种称谓,明清时代就不通行了。取而代之的是‘令舅’、令爱’(‘令千金’)、‘令兄’等。虽然有‘贤弟’、‘贤契’、‘贤侄’、‘贤侄女’等称呼存在,但这‘贤’已不是名词。它当作形容词来用,成了虚化的敬词,略同于‘好’”。的确,到了明清时代,这种以“贤”作第二人称的礼貌式的用法偶尔存在于个别单音节词中,如清·方苞《与贺生嵂禾书》:“贤到官学,计已浃月,学子中聪秀杰有志于通经希古者,颇得三数人否?”该例中的“贤”仍相当于后世的“君”、“卿”、“您”。但这一用法在“贤”类的双音节或多音节的称谓词上基本消失。
  明清时期的“贤”基本遵循了颜之推“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贤’字”的古训。它既可以用于叙称对方的丈夫、妻子、兄弟姐妹及子孙后辈,又可以用于对称己方的亲属,因此“贤”也是一个双向敬语素。“贤”不仅用于单称,还可以用于合称,如合称夫妻的“贤夫妇”,合称兄弟的“贤昆玉”、“贤昆仲”,合称叔侄的“贤竹林”等,还有泛称亲属的“贤亲”。《儒林外史》中出现的使用敬语素“贤”的亲属性称谓词主要有“贤弟”、“贤侄”、“贤婿”、“贤昆玉”、“贤竹林”等,其中“贤”当作形容词来用,成了虚化的敬词,用于表示对平辈或晚辈的敬称,犹言“贤能的”、“贤良的”、“贤德的”。因此,我们不能把《儒林外史》中的“贤弟”、“贤侄”、“贤契”、“贤东”、“贤婿”等词和《世说新语》中的“贤舅”、“贤女”等词等量齐观。
  例1:余大先生道:“我不在家这十几年,不想二位贤弟就这般精于地理。”余敷道:“不瞒大哥说,经过我愚弟兄两个看的地,一毫也没得辨驳的!”(《儒林外史》第四十五回,470页)例2:两公子将此书略翻了几页,称赞道:“贤侄少年如此大才,我等俱要退避三舍矣。”蘧公孙道:“小子无知妄作,要求表叔指点。”两公子欢喜不已,当夜设席接风,留在书房歇息。(《儒林外史》第十回,112~113页)例3:胡屠户道:“我那里还杀猪,有我这贤婿,还怕后半世靠不着也怎的?我每常说,我的这个贤婿,才学又高,品貌又好,就是城里头那张府、周府这些老爷,也没有我女婿这样一个体面的相貌!”(《儒林外史》第三回,39页)例4:陈木南道:“先母辞世,三载有馀。弟因想念九表弟文字相好,所以来到南京,朝夕请教。今表兄荣任闽中,贤昆玉同去,愚表弟倒觉失所了。”(《儒林外史》第五十四回,547页)例5:汤镇台道:“家居无事,偶尔来京,借此会会诸位高贤。敝寓在承恩寺。弟就要去拜虞博士并庄征君贤竹林。”(《儒林外史》第四十六回,474~475页)例1中“贤弟”表示余大先生对自己本家弟弟余敷兄弟俩的称呼。“贤弟”一词在《儒林外史》中共出现8次,皆表示对与说话者本人有兄弟关系的男性亲属的敬称。例2中的“贤侄”是两公子对与自己有叔侄关系的蘧公孙的敬称。“贤侄”在书中共出现了10次,皆表示说话者对与自己有叔侄关系的晚辈亲属的敬称。例3“贤婿”为胡屠户用于称自己的女婿范进。书中“贤婿”一词共出现3次,皆表示胡屠户对自己的女婿范进的敬美之称。书中“贤昆玉”只出现1次。例4中“贤昆玉”为陈木南对自己的表兄弟俩的敬称。“贤竹林”一词书中只出现1次,例5中“贤竹林”为汤镇台对庄征君叔侄俩的敬称。晋代阮籍、阮咸叔侄二人同列“竹林七贤”,故以为叔侄之美称。总之,《儒林外史》中敬语素“贤” 用于亲属称谓所构成的敬称词都属于亲属性谦称。
  敬语素“尊”和“贤”都可以用于敬称他人的夫或妻,但“尊”仅用于叙称,“贤”除了可以用于叙称外,还可以用于对称。而且,“贤”与敬语素“尊”一样,所修饰的亲属称谓也不专用于亲属关系,也可以用于一般社交场合。如当说话者与听话者熟悉时,同辈中的年长者可称年少者“贤弟”,带有褒扬、恭维之意。此称谓可用于对称,一般不用于他称和自称,书面语气息较浓。“贤”还可以用来敬称师弟、盟友、房主人、陌生人等除与说话者有亲属关系之外的其他有关之人。《儒林外史》中的敬语素“贤”除了可以用于修饰亲属性称谓以外,也可以用于对除与自己有亲属关系之外的其他有关之人的敬称。
  例1:周司业然后与范举人话旧道:“学生前科看广东榜,知道贤契高发,满望来京相晤,不想何以迟至今科?”范进把丁母忧的事说了一遍。(《儒林外史》第七回,78页)例2:金有馀道:“贤东,我扶着他,你且去到做工的那里借口开水来灌他一灌。”行主人应诺,取了水来,三四个客人一齐扶着,灌了下去,喉咙里咯咯的响了一声,吐出一口稠涎来。(《儒林外史》第三回,28页)“贤契”指长辈对子侄辈或先生对门生弟子的爱称。例1中的“贤契”为周司业对自己的门生弟子范举人的敬称。“贤契”一词书中共出现6次,皆表示师长对门生弟子的敬称。例2中的“贤东”是金有馀对自己寄居之处主人的敬称。“贤东”一词书中只出现1次。
  由此可见,《儒林外史》中的“贤”类称谓词多用于说话者对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平辈或晚辈的一种敬称,偶尔也用于对除与自己有亲属关系之外的其他有关之人的敬称。
  “乃”
  “乃”作为文言虚词,在用法上具有灵活性和多变性。起初“乃”仅是个第二人称代词,与“尔”、“汝”相当,用于指称对方的亲属,修饰亲属称谓,并不表敬。在《尚书》中较为常见,如“乃祖乃父”、“乃祖”等。《左传》等先秦典籍中,也有使用“乃”作第二人称代词的,但并不多见。
  通过考察“乃”的发展历史,可知“乃”既可以用作第一人称代词,也可以用作第二人称代词,还可以用作第三人称代词。有学者考证,“‘乃’作第二人称代词的用法最早出现,然后出现了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最后才出现了第一人称代词的用法。因为‘乃’作第二人称代词用,早在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而‘乃’作第三人称代词用,在西周至战国期间已出现,……‘乃’作第一人称代词用,迟至东汉才出现”。我们认为,“乃”究竟用作第几人称,或者是否专用作人称代词,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来确定。
  第一,“乃”首先作为第二人称代词出现。由于上古时代,人称代词单复数同形,故“乃”作第二人称代词时,既可以表示“你,你的”单数意义,也可以表示“你们、你们的”复数意义。“乃”作为第二人称代词的用例较多。
  例1:《甲骨文合集》8986:“己卯卜,宾贞:曰:以乃邑。”
  例2:《甲骨文合集》34189:“庚辰卜,于卜乃土?”
  例3:《书·康诰》:“朕心朕德,惟乃知。”
  例4:《书·君牙》:“惟乃祖乃父,世笃忠贞,服劳王家,厥有成绩。”
  例5:《汉书·陈胜项籍传》:“吾翁即汝翁,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
  例6:《汉书·陈万年传》:“万年尝病,召咸教戒于床下,语至夜半,咸睡……万年大怒,欲杖之,曰:‘乃公教戒汝,汝反睡不听吾言,何也?’”
  例7:宋·陆游《示儿》:“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乃”用作第二人称代词时,通常指“你,你(们)的”。例1、例2为甲骨文中出现的“乃”的最早用例,“乃”作定语,释为“你的”。例3中的“乃”释为“你”。例4、例5中的“乃”都释为“你的”,例4中的“乃祖乃父”是指“你的祖父和你的父亲”,例5中的“乃翁”,是指“你的父亲”。这两例中的“乃”都是用于说话者面对听话者时,指称听话者的长辈亲属,即祖父、父亲。例6、例7中的“乃公”、“乃翁”也都指“你的父亲”。但这两例中的“乃公”、“乃翁”都是父亲对儿子的自称。因此说,通常情况下,“乃父”、“乃公”、“乃翁”等指“你的父亲”时,既可以用于父亲对儿子的自称,也可以用于说话者指称听话者的父亲。此外,“乃公”还可用作傲慢的自称语。《汉书·张良传》:“汉王缀食吐哺,骂曰:‘竖儒,几败乃公事!’”这里的“乃公”有“你老子”的意思。
  第二,“乃”除了用作第二人称代词外,还可以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表示“他,他(们)的”,其作用相当于第三人称代词“其”。
  例1:《周礼·天官·小宰》:“各修乃职,考乃法,待乃事,以听王命。”
  例2:《吕氏春秋·上农》:“若民不力田,墨乃家畜。”
  例3:《后汉书·宋汉传》:“予录乃勋,引登九列。”
  例4:宋·朱敦儒《念奴娇》:“乃翁心里,没许多般事。”
  例5: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第二折:“本待要安排心事传幽客,我只怕漏泄春光与乃堂。”
  例6:《红楼梦》第四回:“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十倍。”
  这些例子中的“乃”,都是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其”或“他”。明清时期,“乃”的使用更为广泛。“乃”既可以用于敬称第三者的长辈亲属,如称人祖先或祖父为“乃祖”,称人父亲为“乃父”、“乃翁”、“乃尊”,称人母亲为“乃堂”、“乃母”,称人岳父为“乃岳”,称人叔婶为“乃叔”、“乃婶”等等;同样可以用于敬称第三者的平辈亲属,如称人兄弟为“乃兄”、“乃弟”, 称人夫妻为“乃夫”、“乃妻”、“乃眷”等;还可以用于敬称第三者的晚辈亲属,如称人儿子为“乃郎”,称人女婿为“乃婿”等。由此可见,“乃”用于敬称第三者的亲属时,没有辈分和年龄的差别。
  第三,“乃”除了可以用作第二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外,还可以用作第一人称代词,表示“我,我(们)的”。
  例1:《后汉书·袁绍传》:“加自乃祖先臣以来,世作辅弼,咸以文德尽忠,得免罪戾。”
  例2:梁·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乃祖玄平,道风秀世”。
  例3:看着这篇文章,直觉想到了我的爸爸,这位父亲很有乃父的风范。
  这组例子中的“乃”都作第一人称代词用,释为“我的”。例1、例2中“乃祖”是指“我的祖先”。例3中的“乃父”是指“我的父亲”。于是,本来属于“你的”“乃祖(乃父)”,现在成了“我的”了。其中的“乃”字逐渐失去了指代的含义,于是有了“我乃祖”、“我乃祖乃父”的用法,同时也出现了表示别的某个其他人的“其乃翁”、“他乃郎”的用法。
  例1:《艺文类聚》卷二十五引汉杨雄《逐贫赋》:“昔我乃祖,宣其明德,克佐帝尧,誓为典则。”
  例2:《晋书·张轨传》:“雄有惭色,曰:‘我乃祖乃父,亦是晋臣。’”
  例3:明·王世贞《觚不觚录》:“所谓知州者,以进阶高会,其乃弟亦大僚也。”
  例4:《挥塵三录》:“有寓客张黜者,乃魏公之族子,出其乃翁所记《建炎州遗事》一编示务德。”
  例5:《玉娇梨》第三回:“苏御史道:‘他乃郎之事小弟尽知,他原诗二房金谿知县陆文明取的。……由此看来,他乃郎无真才可知,如何配得令爱?’”
  以上这组例子中的“乃”都不能简单地理解成第一人称代词及第三人称代词,直接解释为“我的”、“他的”,因“乃”前面还有其他人称代词进行限定修饰。例1中的“我乃祖”,例2中的“我乃祖乃父”,在“乃”之前又加了个第一人称代词“我”。例3中的“其乃弟”,例4中的“其乃翁”,“乃”前面又加了个第三人称代词“其”。而例5中的“他乃郎”,直接在“乃”前面加了个第三人称代词“他”。俞理明先生认为,汉语称谓多用一些中听的称谓词美化,来抬高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人,或者用一些表示低下的词称呼自己或隶属自己的人与物来反衬对方。但也有一种说话人使用的礼貌式称谓,即汉语亲属称谓前加敬语素“乃”,与其说是为了礼敬他人,不如说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修养,表示自己不同凡俗,斯文典雅。因此,这些用例中的“乃”实际上应理解为敬辞,它虽可用来指称第一人称及第三人称的家属,但基本意义并不用来表示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所以用“乃”来修饰后面的亲属称谓,源于“乃”的古雅色彩易于使它所附着的亲属称谓也带有典雅色彩。由于“乃”的本义是中性的,虽有典雅恭敬的含义,但终因褒扬不足,比较适合于指称第三者的亲属。“乃”本身不具有指代意义,可以在它的前面缀加姓名字号、代词、数量词或其他修饰性短语。
  《儒林外史》中用“乃”修饰的称谓词主要有“乃祖”、“乃尊”、“乃眷”、“乃郎”、“乃兄”几个,其中“乃”究竟用作人称代词还是用作敬辞,也需根据具体的语境而定。
  例1:公孙见过乃祖,进房去见母亲刘氏,母亲问了些路上的话,慰劳了一番,进房歇息。(《儒林外史》第八回,95页)例2:支剑峰道:“不是这样说。赵爷虽差着一个进士,而今他大公郎已经高进了,将来名登两榜,少不得封诰乃尊;难道儿子的进士,当不得自己的进士不成?”
  例3:伊昭道:“他时常同乃眷上酒馆吃酒,所以人都笑他。”《儒林外史》第三十四回,356页)例4:王仁递个眼色与乃兄道:“大哥,可记得就是惹出回子那一番事来的了。”王德冷笑了一声。(《儒林外史》第六回,68页)例5:众人依计而行,到第二日抢了家去。不想那一日早,弟媳妇不曾出来,是他乃眷抱柴,众人就抢了去。(《儒林外史》第十九回,204页)例6:汤镇台进来,两个乃郎请安叩见了。臧四也磕了头。问了些家乡的话,各自安息。(《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449页)例7:迟衡山道:“两位中是少卿更好。”高老先生道:“诸位才说的,可就是赣州太守的乃郎?”《儒林外史》第三十四回,355页)例8:他那做高要县知县的乃兄已是告老在家里,老弟兄相见,彼此欢喜,一连吃了几天的酒。(《儒林外史》第四十四回,455页)这组例子前四个用例中“乃”前面没有其他限定语,“乃”都用作第三人称代词,释为“他的”。例1中的“乃祖”是指“他的祖父”,书中的“乃祖”共出现了4次,都用于指称“蘧公孙的祖父”,即“他的祖父”。“乃尊”仅出现1次,例2中的“乃尊”是指“他的父亲”。“乃眷”共出现6次,其中5次“乃”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乃眷”表示“他的妻子”,1次“乃”作为敬辞使用,如例5中“他乃眷”前面已经有第三人称代词“他”,此时“乃”仅用于称第三者的亲属,但不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例3中“乃眷”是指“他的妻子”。例4中“乃兄”是指“他的兄长”。后面的四个用例中“乃”的前面都另外有了限定词或短语,此时的“乃”不再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仅作为一个敬辞。“乃郎”书中共出现了2例,例6中“两个乃郎”已经有了数量词“两个”,而例7 和例8中的“乃郎”和“乃兄”前面也分别有了修饰限定的短语“赣州太守”和“高要县知县”,因此这四个例子中的“乃”都仅作为敬辞使用。
  总之,敬辞“乃”的发展受到了敬辞“令”的影响。但“令”比“乃”有明显的褒贬含义。从谦敬适度的角度来看,敬辞“令”比较适合称呼对方的亲属,而“乃”虽有典雅恭敬之义,但褒扬不足,比较适合指称第三者的亲属,二者互为补充。《儒林外史》中的“乃”类称谓词仅用于指称第三者的亲属,用作叙称,而没有用于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表自称和对称的用例。但这些“乃”类称谓词,有的是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而有的仅作为一个敬辞使用,为的是增加这些称谓词的典雅色彩,同时显示说话者自身的修养以及对被指称者的礼貌之情。
  “贵”
  敬语素“贵”有时也用于表示对对方亲属的敬称。但“贵”多用于泛称,一般不用于修饰具体的亲属称谓,常见的“贵”类亲属敬称词主要有“贵宗、贵族、贵戚、贵本家、贵昆仲、贵眷、贵如夫人”等。受敬语素“贵”修饰的亲属称谓“子、女、婿”等形成的词语“贵子、贵女、贵婿”已不用于称谓,而仅用于人的祝福语如“早生贵子,祝得贵婿”等表述中。《儒林外史》中带有敬语素“贵”的亲属性称谓词主要有“贵本家”、“贵族”两个。
  例1:那主人道:“天长杜先生,当初有一位做赣州太守的,可是贵本家?”杜少卿惊道:“这便是先君。”(《儒林外史》第四十一回,425页)例2:武书问庄绍光道:“这位老先生可是老先生贵族?”庄徵君笑道:“这还是舍侄,却是先君受业的弟子。我也和他相别了四十年。近日才从淮扬来。”(《儒林外史》第四十一回,425页)“贵本家”是对对方本家的一种敬称,例1中的“贵本家”是说话者面对杜少卿敬称杜少卿的本家。“贵族”是说话者对听话者同一宗族之人的敬称,例2中的“贵族”是武书用于敬称庄绍光同一宗族的亲属。
  综上所述,《儒林外史》中的亲属性敬语素“先”皆用于对人称自己已亡故的亲属。而且,“先”类敬称词只能用于称呼自己已故的长辈亲属或平辈亲属中的年长者。敬称他人已故亲属时,需在“先”前加另一敬语素“令”,构成“令+先+亲属称谓”的结构。敬语素“尊”用于敬称对方的长辈亲属或平辈亲属中的年长者,用于敬称对方的妻子,有时也用“尊”。《儒林外史》中的敬语素“令”用法较为广泛,可以通用于他人所有亲属。“令”字不仅可以用于尊称长辈,亦可用于平辈之间表敬称,甚至还可敬称他人晚辈亲属,不论是否直系亲属、宗亲、姻亲还是母系亲属等都可以用“令”表敬称。敬语素“贤”多用于说话者对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平辈或晚辈的一种敬称,偶尔也用于对除与自己有亲属关系之外的其他有关之人的敬称。《儒林外史》中的“乃”类称谓词仅用于指称第三者的亲属,用作叙称,为的是增加这些称谓词的典雅色彩,同时显示说话者自身的修养以及对被指称者的礼貌之情。敬语素“贵”有时也用于表示对对方亲属的敬称。“贵”多用于泛称,一般不用于修饰具体的亲属称谓。
  (《<儒林外史> 称谓研究》,廖颂举著,九州出版社,2015年出版。)(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军
新闻关键词:亲属代词称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