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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医院继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01-16 15: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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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6日讯  2019年12月31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决定》,平邑县人民医院继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平邑县人民医院在县文明办的指导与帮助下,以省级文明单位建设为抓手,内提干部职工素质,外树文明服务形象,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扎实、工作上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突出制度保障,强化组织引领;加强思想教育,提升文明素养;开展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文化建设,打造人文医院;夯实硬件基础,改善就医条件;创新服务理念,真情奉献社会;文明创建硕果累累,医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月报工作、材料审查、现场考核和社会评议等多个环节,继续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作,需要持续抓、抓长效。此次“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的获得,既是对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新起点和新期望。下一步,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将在“广度”和“深度”两个维度上持续发力,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将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推向深入,为持续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通讯员 陈洵)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