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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36个重点河流断面10个超标 需缴纳生态补偿金335万元

2017-03-14 17: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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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3月14日讯(记者 安娜 )记者从环保局获悉,2月份,临沂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10个断面超标,需缴纳生态补偿金335万元。

   2017年1月1日,临沂市新修订的《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正式实施。2月份,临沂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10个断面超标。其中: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氨氮超标0.89倍,总磷超标3.3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94万元;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氨氮超标0.36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18万元;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氨氮超标5.9倍,总磷超标1.2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100万元;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和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分别因氨氮超标0.9倍和氨氮超标0.97倍、总磷超标0.6倍,应分别缴纳生态补偿金45万元、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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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