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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井特钢:承担企业责任 坚决彻底整改

2015-03-09 09:03:00 来源:临沂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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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南壶井特钢有限公司在国家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发现存在的问题是: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据了解,钢铁行业的环评审批权限属于国家环保部,企业未取得环评手续并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壶井特钢几年来违规生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环保局共对壶井特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9次处罚,处罚金额 74.5万元。

  目前,沂南县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进驻厂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要求,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沂南壶井特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林建波表示,现在各项整改正在进行中,不整改完绝不开工生产。

责任编辑:万军宝
新闻关键词:壶井特钢企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