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法官札记——遇见美好
作者: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法官 王飞宗 阚竹珍
在审判岗位十余载,见过很多积极配合审判的当事人,也见过不少庭审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场景,但近来审理的一起案件,原被告双方的举动令我感动良久。
这是上周受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是一位七十多岁靠收废品为生的老大爷,去年10月,大爷骑着三轮车收废品时,收到了一个体积略大的铁架子,骑行过程中,由于铁架子过宽,不慎将原告刘女士驾驶的沃尔沃SUV车辆一侧车灯至后保险杠刮蹭损坏。事故经认定,大爷负全部责任,而刘女士的车辆未购买车损险,车损评定数额为2万余元。
在刚分到这起案件时,我曾与团队成员讨论:被告是一名古稀老人,高达两万多元的车辆损失费他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会不会对高额评估费存在质疑?要不要重新评估求个明明白白再谈论后续?一系列现实而又难以忽略的问题在脑海中浮现。
然而,到了开庭的日子,所有的问题不再需要答案。
没有自我辩解,没有讨价还价,大爷一来到审判庭,便从兜里掏出一叠皱皱巴巴略显脏旧却整整齐齐的各色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的纸币,一共8700元。
“法官,我把我所有的钱都带来了,我现在确实没有那么多钱,家里孩子腿伤了还在住院,也没有办法帮我添点。我先把这些赔给姑娘,其余的我再好好想想办法。”还没等我向大爷释明法理,他便愧疚地说道。
在这个大众都已经习惯了手机支付的年代,大爷掏出的不同面值的纸币,着实让我感到震撼,这8700元背后,不知大爷走了多少大街小巷,经过多少人家门前,又拆了多少纸壳箱子。除了这8700元现金,亦让人感动的是这位已经七十多岁的老人在自己的过错面前没有想过倚老卖老、以穷求怜,而是自己过错努力承担,无论艰辛与否。
那一刻,这份真诚和质朴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
然而,这场庭审的感动不仅仅限于此,刘女士也给予我们大家同样的感动。
在接过大爷递来的8700元现金后,刘女士随即表示不再主张剩余一万多元赔偿,并自愿承担了诉讼费用。当场拿到调解书后,刘女士又特意从赔偿金中抽出200元塞到了大爷手中。
调解结束已是下班时间,大爷和刘女士都离开了法院。碰巧的是,下班途中,我们团队的成员又分别偶遇了两位当事人,不由地拍照留住了其中一位当事人骑车经过的背影,微信群里又默默引发了一场案件讨论。而这一次,讨论的主题是感动。
当事人选择诉讼,这条路最文明,也最艰难。而在这艰难中,仍有感动会出其不意的出现,犹如冬日的暖阳,给予寒风中的我们前进的勇气。作为一名法官,我也愿意守护这份良善,让它为世间带来更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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